房子是楼主结婚前她老公买的,我一直都听说,在结婚前购买的物业属于婚前财产,夫妻要结婚足够七年后才有得分的。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也只是听说。
我也有一点同楼主相同的,那就是婚前婚后,我的钱还是我的钱,我老公的钱还是我老公的钱,我老公从来都不给我买任何东西,更加不会给钱我用。连结婚时,结婚介指都没有买一个给我。我一直都是自己顾自己。不过我唯一好的就是,我老公还没有好似楼主的老公那样,样样野都计算得甘清楚,我不用交家用,(我是同JP,JG他拉一起住的)水电费之类的,都是我老公比钱交,个个月供楼也是我老公比钱交,总之家里的一切开支都是由我老公支付。我的房子也是我们婚前购买的,当是我出首期时,我也出了四万,其它全部是我老公出,所以房产证上也有我的名字。
红棉花:
如果是这种情况,还是要慎重考虑暂时要不要小孩子的问题,我建议还是暂时先不要小孩,再看看吧,如果真的LG还是这样没什么改变,想怎么样也只是你们二个人的事,如果多个小孩你一个人更难养了,如果母子分离,那会比死还痛苦的.还是暂时不要小孩了吧.不过你的LG也太离谱了点,他到底爱不爱你呀?你还是先搞清楚这个问题吧.还有房子你可以私下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我觉得你应该有份的,因为你们是夫妻,你有权力的.不过还是以法律顾问的为准,有空去咨询一下吧,保护好自已,不过不要让他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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