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审了一个下午,1800回来了,休息了一下,向大家汇报情况,感谢大家的关心!父母和妹妹陪我去的,我们都没请律师。我要求父母旁听,他反对,坚持不对外公开审理。我不想为了这事较汁,所以父母和妹妹在外等我。法官问的东西很多,也很乱,我不想赘述。大致分为三部分一、感情问题双方都承认婚前感情很好,婚后虽然吵闹但也还算可以。(这个问题问得很多,从认识开始讲到现在……)他跟法官说不是因为我瘫痪了而不要我的,但却又强调了两次,伤后他一直没有过性生活了!我不知道法官怎么认为,但我觉得自相矛盾!他说他跟那个女的只是朋友关系,有时向她说说心事!他说伤后我们的经济就各顾各,去年10月就开始分居了!他拿出那份南方日报证明我们感情破裂!二、 共同财产问题欠20多万尚未有房产证的的房子。房子因为手续复杂,他不能给我,而且他现在要赡养父母,一个月只有3千(知道边检的姐妹,应该知道他在骗法官吧!)。他跟法官建议让我回我的乡下,说那里物质生活水平要低。法官说手续你可以配合她。三、调解在进入调解阶段时,法官问他的意思,他提出了二条意见,:1、 先不离婚,等拿到房产证再说。2、 先判离婚,房产证拿到后再起诉分割房产。他的第1个意见,法官说:“你竟然知道产权不明确还起诉?他的第2个意见:法官说:“你要留个尾巴给我们再处理?“他跟法官说这次判不离,他还会再起诉。我说不论房产怎么判,我都不同意离婚。法官问我,“你不同意离婚有没有信心去做好和解工作?比如说主动打电话,发信息等等”。我点头了。但现在我还不能理解这句话,大家都帮我琢磨领悟一下其中的含义吧!法官是综合来看问题的,所以有离婚的姐妹们,千万不要抱着自己是弱者,要求给同情分的心理。今天开庭的结果大概会是这样:1、等他撤诉,2、3个月内法官会做出一个判决(综合现场情况,会判决“不离”)今天出发前,我的心还是有点紧张的,但看到好多姐妹们的短信,我轻松了许多。去到法院,也没有想象的可怕。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关心!谢谢![ 本帖最后由 我的胸十二 于 2009-4-1 09:07 编辑 ]
对那样虚伪的男人最好还是离婚,可在离婚前应该通过多方面的渠道了解,一定要争取保障到到对自己最有利的权益。燕子,为了自己的后大半辈子,坚强 毅力 想尽办法做康复,一定要重新站起来。祝福你 你的父母 你的弟妹 事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