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按揭政策,请教大源或其他知情人士
18474房产楼市
A房:越秀区,曾经有按揭,近期已结清,小于144平米;
B房:天河区,曾经有按揭,近期已结清,小于144平方米;
C房:增城区,曾经有按揭,近期已结清,大于144平方米;
D房:外省老家县城,无按揭,大于144平方米。
问题:
1、他想把A房卖了,然后在天河区再买一套,新买的这套房子能否享受首套贷款政策(3成首付,95折左右的利率)?
2、老家县城那套房子,是否影响贷款政策(贷款资格、首付比例、利率折扣等)?
3、2014年9月30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这是否意味着我亲戚卖了A房后只能再买”普通商品住房“,即小于144平方米的房子,才能享受首套房贷政策?
4、930新政通知中还提到:“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关于这一条,广州银行业是如何执行的?比如增城,是属于未实施“限购”政策的,我亲戚在增城的那套房子,是否需要卖掉或转名才能享受首套房贷政策?
先谢谢了!
2015/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