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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应当如何买?怕被忽悠的请学习.

132866289家庭理财

【精华目录点击标题查阅:所有内容均为本人原创,力求专业、实用】
建议用电脑登录查阅会比较直观
18楼    关于我和我的团队

干货:专业知识指导部分
1楼   
图解说明保险规划时家庭成员购买的正确次序&保险规划三要素!
2楼     保险究竟包括什么、正确购买的依次顺序是如何的?
3楼     保险不用买、钱放在自己手里最安全!
4楼    重疾离我们很远、没必要考虑?
5楼     究竟拿出多少钱购买保险才是比较合理的?
6楼     保险,究竟是要买消费型、还是储蓄型?
8楼     商业保险究竟有多少种?分别有什么用途?
9楼     教育金保险是否有必要考虑?
12楼   保险规划时需要重点选择的三要素!
13楼    关于保险销售渠道解读与提醒!
14楼   关于保险销售时返佣、打折的危害!
21楼  儿童医保卡中有钱吗?儿童医保的作用是什么?
32楼   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的潜在核心风险有哪些?
33楼   不在公司上班,究竟应当是自己先购买社保、还是购买商业保险更划算?
47楼   儿童保除应当如何买?
52楼    重疾险(保障类的)产品的交费期究竟是交费期长好,还是选择交费期短好?
59楼  意外险与定期寿险有何不同?投保后是否重复多余?
99楼    重疾险究竟是要买短期消费型、还是终身类有储蓄功能的?哪个划算?
105楼   再次概述关于香港保险之1、2、3      
112楼   与保险有关的重要核心法律、法规【关于保险避税、避债、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倒闭】
119楼  解疑答惑: 保保险没意义,几十年后保费都倒挂了
120楼    网上直接投保的卡式保险、电子保单为什么那么便宜,有什么利弊?如何选择?
121楼     用万能险、投连产品来做重疾保障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25楼     我只买意外险,不买住院医疗险有什么漏洞和潜在的风险?
126楼     重疾险究竟是应当选择短期消费型的,还是选择保障终身的?
127楼    家庭的经济支柱保障应当如何规划,需要考虑些什么?
139楼    怀孕女性的福音:友邦安孕保,交一年,保至小孩出生后到6岁!
176楼   保险金及家庭信托建立
182楼   养老规划的重要性!
184楼    农村合作医疗、社保医保中、公费医疗怎么报销?
203楼 储蓄类意外险,百万身价意外险产品分析
208楼  小朋友刚出生那么小,究竟有无必要那么早买保险?
209楼 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风险?如何应对?
213楼    重疾险为什么要选择多次赔付?有意义吗?
215楼    投保时为什么要指定身故受益人?
223楼   低保费、高保额的住院医疗险有哪些坑?(代表产品:平安E生保、国寿康悦、友邦智选康惠)
225楼   老人家的保险应当如何买?
231楼   最新保监会关于儿童身故保额要求解读!
232楼   关于未如实告知健康情况,投保生效2年后不得解除合同的解读!
236楼     关于遗产继承的顺序解析说明
237楼    各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截止2016年底)
244楼    投保时续保过期未付,是应当选择终止合同还是自动垫付?
245楼     人生一辈子经历那么多,没有规划怎么办?
246楼     保险理财工具的7大特性帮您锁定财富(含年交2200万大单分享)
248楼    香港的重疾条款真的比国内好?请别再忽悠!
249楼     关于7月1日开始的税收抵扣商业险的政策解读!
251楼     每月不到500元为小孩增加建立最高达345万的终身医疗账户!
287楼     社保养老只用交15年就不用再交了吗?
优质产品推荐部分:
212楼   专业儿童重疾险:全佑保呵护(终身3次赔付)给孩子一个确定的未来!
103楼 经济实用意外及住院医疗险:产品(友邦安益意外附加院医疗险)
137楼 大人重疾险,全佑倍至10项全能,重疾赔付后保障仍然延续的好产品!
139楼 生育保险:友邦安孕保,交一年,保至小孩出生后到6岁!
167楼 大人重疾险:全佑至珍(终身3次赔付)全方位、高品质!
168楼 家庭团体医疗险计划:康惠\康逸一家(0免赔、进口自费药均可100%报销)
224楼   友邦智选康惠医疗险(每年60万、至99岁最高报销240万)
228楼    友邦传世金生高净值理财产品!
270楼    友邦传世无忧高端医疗险----全球就医、可入住昂贵医院、医疗费用出院直接结算
272楼     全佑倍呵护旗舰版-----最具诚意、保障功能最全的专业儿童重疾险!

部分产品PK分析:
191楼      大人重疾险代有:友邦全佑至珍 VS 平安福2017
222楼: 儿童重疾险代表:友邦全佑倍呵护VS少儿平安福
223楼      低保费、高保额的住院医险(代表产品:平安E生保VS国寿康悦VS友邦智选康惠)
住院医疗险代表:友邦康惠 VS 中意乐温馨

真实理赔案例分享:
  15楼     关于友邦保险-----没有写在合同条款中却一直用实际行动在做的口碑!
218楼   友邦中国区2015年理赔数据统计
219楼   重疾理赔案例分享
227楼  准客户考虑了5年保险、拖延了5年,结果。。。。
240楼   本人客户重疾理赔(从递交申请到款项到账仅2个工作日)
264楼    小朋友手足口病理赔案例分享

全面的保障规划就是家庭无形的经济支柱,保险的作用是平时是隐性的,只有问题发生时消费者才能见证它的作用!一个家就是一个整体,条个允许一定需要依次将整个家庭所有保障成员的保障尽可能建立全面,否则谁有什么风险发生花费的都是这个家里的钱!
                                               


      我们都很爱我们的家人,一想到保险大多数人往往先想到给小孩、父母买,觉得自己年轻、没风险自己的可以先不管它!但爱需要理性,通过正确的的规划我们完全可以把自己对家人的爱与责任做得更为周全、完美!

      从上图就很清晰的可以看到,家庭各成员在家庭当中所担当然的角色不同,而发挥的责任重要性不同,保险规划也一定需要注重保障对象的重点及先后次序,分两种情况:
      A如果家庭保费投入充足没问题,可以整个家庭一起考虑。
      B但如果保费预算有限,就需要把大部分保费预算放在庭经济支柱身上,把家庭经济支柱本身的保障做全面、做充足,之后再规划考虑小孩及老人,这样才更安全,生活质量才更为稳固!



如下文章大家可以点击参考阅读
理赔真的很难吗?真实理赔案例证明一切!
保监会关于境外香港保单风险提示+香港保险返佣危害提示
一张保单保全家
金牌儿童终身重疾险(儿童疾病、轻症、重疾均可豁免保费,终身重疾可3次赔付,确定保护宝宝一辈子
干货理理论指导--家庭理财中关于资产配置、财富传承那些事

                              
2010/07/15
精选回帖
75楼
1970/01/01回复
我原以为七合一已经包含了意外和寿险的呢,怎么你里面的案例分析还要加意外险的
2014/03/28回复
109楼
1970/01/01回复
152楼
1970/01/01回复
全部回帖
理赔案例分享:   
     客户于14年9月份骑单车时不小心擦伤右脚踝,前前后后跑医院看门诊消炎、换药检查将近10多次,累积花费1260元,客户有社保医保,众所周知医保门诊报销没住院每个月最高只有300块的报销额;客户本次治疗非定点医院故医保没能直接记账统筹,而为这300块的门诊保障要自己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跑医保中心、经历漫长的等待!

    幸好客户有购买友邦保险的全面保障,于14年10月10号协助客户递交理赔申请,仅隔了一个工作日,10月13日完成理赔并款项到账,友邦全额赔付1260元,包括挂号票事实再次证明仅有社保医保是很不够的,请及早为自己和家人建立全面的保障!

2014/10/23回复
SOLITARYHAWK:
        客户于14年9月份骑单车时不小心擦伤右脚踝,前前后后跑医院看门诊消炎、换药检查将近10多次,累积花费1260元,客户有社保医保,众所周知医保门诊报销没住院每个月最高只有300块的报销额;客户本次治疗非定点医院故医保没能直接记账统筹,而为这300块的门诊保障要自己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跑医保中心、经历漫长的等待!    幸好客户有购买友邦保险的全面保障,,事实再次证明仅有社保医保是很不够的,请及早为自己和家人建立全面的保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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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案例分享:
     客户于14年1月份回家探亲,坐三轮车不慎摔伤骨折,半年多以前已申请过意外治疗理赔,本次于11月份到正骨医院住院拆除钢板,经医生报销后剩下1400多自负,客户早期投保有重疾+意外+住院医疗一起,所以本次住院治疗虽超过意外险要求的180天内治疗所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的时限要求,但客户有同时投保住院医疗险和手术费报销,故本次客户再次在友邦得到包括住院津贴在内1580元赔付额,等于本次客户治疗自己没花一分钱还略有小赚!

    于14年11月7号(周五下午)协助客户递交理赔申请,于11月12日完成理赔并款项到账,友邦全额赔付1586.9元,事实再次证明仅有社保医保是很不够的,请及早为自己和家人建立全面的保障!

  同时也提醒大家一定不要以为有社保医保只买个重疾、意外就可以了,住院医疗同样需要补充考虑,否则像这个案例当中,如客户只有意外险没买住院医疗险,意外事隔180天后的本次住院取钢板的治疗费用就要自己承担了,别再为省点点小钱而将更大的风险漏洞留给了自己!



2014/11/12回复
SOLITARYHAWK:
理赔案例分享:     客户于14年1月份回家探亲,坐三轮车不慎摔伤骨折,半年多以前已申请过意外治疗理赔,本次于11月份到正骨医院住院拆除钢板,经医生报销后剩下1400多自负,客户早期投保有重疾+意外+住院医疗一起,所以本次住院治疗虽超过意外险要求的180天内治疗所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的时限要求,但客户有同时投保住院医疗险和手术费报销,故本次客户再次在友邦得到包括住院津贴在内1580元赔付额,等于本次客户治疗自己没花一分钱还略有小赚!    于14年11月7号(周五下午)协助客户递交理赔申请,于11月12日完成理赔并款项到账,友邦全额赔付1586.9元,事实再次证明仅有社保医保是很不够的,请及早为自己和家人建立全面的保障!  同时也提醒大家一定不要以为有社保医保只买个重疾、意外就可以了,住院医疗同样需要补充考虑,否则像这个案例当中,如客户只有意外险没买住院医疗险,意外事隔180天后的本次住院取钢板的治疗费用就要自己承担了,别再为省点点小钱而将更大的风险漏洞留给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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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不应终止在风除发生的那一刻,友邦保险给您更高品质、全方位的人生呵护!
《全佑倍至》将于2014年12月1号上线销售,是在早前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的友邦全佑一生“6合一”疾病保险的基础上又特别增加了如下三项重要利益:

详细介绍请关注如下链接贴    http://www.gzmam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128497
男女特定癌症 增加50%保障
男性:肺癌,肝癌,前列腺癌
女性:肺癌,乳腺癌,宫颈癌

现代病 增加50%保障
1. 肾衰竭
2. 脑中风后遗症
3. 冠状动脉搭桥


特别关爱金 重疾理赔一年后恢复50%保障
重大疾病确诊立即赔付,合同不终止

重疾及时赔付,生存满一年,另外还有50%寿险保额保障终身;
同时拥有150%意外保额及250%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保额保障至75周岁。

投保案例举例如下:

假定张先生,男,30岁。身为一家之主,张先生成家后就给自己做了50万全佑倍至保障计划。
张先生工作劳累,常加班到深夜。

在缴费第三年时冠状因动脉支架手术(非开胸手术)理赔10万.(属于一类重疾赔付保额的20%,理赔后合同继续。)


缴费第五年时不幸病情加重,经开胸做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术后又得到理赔75万,保费不用再交。(属于二类重疾赔付100%的保额,再加现代病多赔50%的保额,理赔后合同继续。)

张先生因治疗得当,调整工作,生活质量得到保证。

70岁时不幸外出遇到泥石流身故,他的家人得到125万身故收益金。(泥石流属于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赔付50万的两倍保额,再加重疾理赔一年后恢复的50%保额25万



      有道是风险无情,保险给力。通过这份未雨绸缪,全佑倍至的提早规划,张先生共缴费5年,却得到10万、75万、125万,总额度210万。安享最高可达400%的保额,踏踏实实留给家人最实在的关怀!

2014/11/24回复
exfb7814:
路过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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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现提供一份友邦新产品全佑倍至的总体系益概括表供大家了解,这款产品真正实现发生重疾后保障仍然可以继续,让我们的生活更有一份安心!
2014/11/26回复
今天是感恩节,在此感谢妈网上所有给予我支持、信任的所有妈友们这9年来一直以来的陪伴,一路走来有太多让我感动的信任与帮助,谢谢大家,祝大家都健康、幸福!
2014/11/27回复
提供一些很重要的与保险相关的法律供大家学习了解,对现实生活中是很有帮助的!

一,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一》第12条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解释为: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费、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二,保单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三,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保险法第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四,不用公证的婚前专属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五,保险是免税的财产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六,寿险公司不得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89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92条】

【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后未到期人寿保险合同的法定转让】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2014/11/27回复
LZ分析的不错,赞一个
2014/12/09回复
nanaweng:
LZ分析的不错,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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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关注与认同,从业9年多一直都希望通过自己的用心与努力,给予更多朋友专业、中肯、实用的知识、建议!大家有问题都可以跟贴留言或直接沟通都可以!
2014/12/11回复
谢谢您的信任与关注,联系方式已站内短信您,请您查阅,多点沟通一定能比较有效的协助到您!
2014/12/22回复
要买保险,烦请提供联系方式,谢谢!
2014/12/28回复
gracezhang920:
要买保险,烦请提供联系方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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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信任与关注,联系方式已站短,请您查阅,同时为大家分享另一理赔案例给大家!

真实理赔案例、有图有真像,帮您再次见证是否有了公医、医保、农合医就真的够用了:


    32岁湖南籍女性客户(有社保)于2014年5月15日按月缴投保,每月缴费124块钱每年最高可报销基本保额80000的“康惠住院医疗保险”。

     三个多月后,客户因腰痛于2014年9月19日去医院检查,被确诊为“脊柱结核”。如果不立即手术就有骨髓坏死瘫痪的可能。回长沙动手术植入8枚进口钢钉住院费用高达141629.49元社保医保报销仅仅24694.75元(自付额高达116934.74元)。

    医疗过程中的进口钢钉(社保外用药以及进口药和进口具材均需自费)的费用,友邦保险最终按客户投保基本保额8万元足额全额赔付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客户发生这次理赔,接下来仍然在80岁以前还可以有24万(每年最高8万的医疗保额)仍然可以继续续保下去,给这个突遭风险的家庭带去有力的经济支持,这就友邦保险给予客户高品质、安心的医疗保障!

2014/12/29回复
有人说,购买长期重疾险产品,20年累交10万,现在看来20万保额还可以,但20年后20万是什么价值呢,就如90年看十万元很牛逼,可能2000年时等同两三万。现在每年交个五千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现在的现金价值还有一定分量。20年后辛辛苦苦累计缝里交的十万,假如不幸得病,或许保额20万等于现在两三万,相信借个两三万等于现在借个两三千,难度应该不是特别的大;或者你现在就把每年的五千积累几次就投资盈利,10年后收益估计都超过20万,而且会随着社会发展升值本金。

解疑答惑:

如果一直能健康没事,20年后确实10万保额已不是什么钱,因为有通账在;但要清楚目前没有任何一种理财可以保证一定100%保证抵制通账,投资有风险有赚有亏的可能,纵观事实来看很多高风险的投资最终赢家往往只是极少数的,能坚持下来的也真的不多!真的投资赚了钱,对于保险里的这点所谓的通账的损失对我们有影响吗?但真的亏了在需要用钱时保险这里多少还有一点在不好吗?

    保险这种理财工具本身帮我们解决的根本就不是投资收益的问题、而是转嫁风险的作用、多一份安心!如果我们一直健康没事我们可以努力赚取和积累更多的财富,保险对我们来讲就只是锦上添花,但如果创造和积累财富的过程中我们有事发生保险对我们而言就是雪中送炭、及时的救命稻草!

    任何的商业都是要赚钱的,不赚钱的保险公司相信客户也不敢投保,因为真的经营不稳定关门了客户的利益如何兑现?任何的商品都是需要对应的服务成本的,不可能白白赠送,所以一直健康没事的情况下我们所牺牲的货币的价值其实就是支付了对应保险公司的服务成本,对应的现金价值就是我们交进来的保费扣掉该扣的费用如果不想再保可以退还给我们的剩余额!

      不论财富还是保障额度的提高都会是从10万到100万有一个过程的,不可能不经历10万就能直接跳至100万的,人生的保险规划也不可能一步到位做足一生,需要根据经济承受能力的增强一点点的加高保障力度才行,觉得10万太少以后慢慢增加至100万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

      站在现在的位置集中有限的成本预算,做眼前最重要、紧急、适合的保障规划就可以,祝好!
2015/02/07回复
针对很多保费很便宜、或网上激活和投保的短期意外及住院医疗险【典型代表:独生子女险、平安儿童卡、及其很多卡单】,它们的优劣特点在此总结概况一下,便于大家理性选择:

优点:保费便宜、投保简单直接在网上激活就可以!

不足:报销比例低、均会免赔额、均限定医保内用药、今年投保下一年如产品更新换代、产品停售、或发生过理赔一下年很有可能无法再正常续保,服务理赔基本上很多都是需要客户自己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处理,费心费时!

适合人群:经济条件不支持、无法承受过高保费选择报销比例高的住院医疗险的朋友,做为临时性、应急短期保障来操作!

       条件允许时建议一定转换考虑正式合同式的意外及住院医疗险,否则等身体健康发生变化转投保其它更好的产品时保险公司要么会拒保、要么会针对过往已有病史加责任除外不保要求!

      以上都是相对比较重要、但被很多人所忽略的关键问题,请做父母的大家特别关注,否则等问题发生和出现时再思考就晚了,只要条件允许一定不要过于贪图保费的便宜从而牺牲保障的品质,谢谢!
2015/03/13回复
用万能或投连类的产品做为保障为时,大家需要特别注意:

1,此两类产品在客户年轻时确实是可以用较低的保费做到相对比较充足的保额,但这一般只是限定在55岁以前,因为越往后年龄大对应的风险保费高,故无法实现保障终身!如果投入成本不多又将保额设置较高很可能会出现越老越没有保障的结局!


2,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万能或投连产品同样不可能实现缴的少、得到的多,又能保障、又能养老,这样的好事谁都想,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除非投入足够多的成本


3,保险不是投资,就算是万能或投连产品同样也只是一种低风险的中长期持续理财,未必一定可以获得较为理想的投资效果,这些只是一种低风险的家庭理财配置!

4,过于灵活有时也会是一种负担,人性是软弱的,很可能随时会心痒痒去动它或不缴费,从而会影响到保障的持续性!


5如果经济上不是特别允许,采用万能或投连做为中短期、纯保障的产品来操作或许更合理一些,年轻时可以做到低保费、高保障,但切记不是终身!

    万能与投连虽然也可以做到实现重疾保障的功能,但它们都属于业余、兼职可以附加重疾保障,并非专业、真正的重疾产品,对于保障与理财最好一定分开来做,尤其预算有限的情况下一定更加需要优先做保障!

2015/04/01回复
WAIMMANWAIMMAN16楼
楼主怎看跟香港的比较
2015/04/02回复
楼上的,请自己看32楼、65楼的贴子!
2015/04/03回复
SOLITARYHAWK:
楼上的,请自己看32楼、65楼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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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全佑倍健康】特别优点如下:加量不加价!

1、重疾的高发疾病,随年龄段不同而针对性的进行特别呵护,终身多达3次重疾赔付!

2、打破过往重疾险赔付一次后很难再重新购买的局限,多重赔付未来仍然有保障,保障伴随一身!

3、第一次重疾确诊后就可以豁免剩余保费,等于免费赠送第二、第三次重疾保障!

4、投保人发生身故或全残,可以豁免保费!

5、现金价值第40年度时已大于本金、65岁时已超过所交保费2倍,有需要可以领取作为养老金补充!

6、高达9成的现金价值贷款,可以方便快捷的缓解资金紧张!

总之:赔或不赔,保障都在那里!1份承诺,3.7倍浓浓爱意!以投保50万保额为例说明保障利益:

1,终身重疾保障:34种重疾(细分为四类:恶性肿瘤类,神经系统类,心脑血管类,其他)第一次患上重大疾病,        赔付50万;第二次患重大疾病,赔付50万;第三次患重大疾病,还赔付50万!累记可赔付3次,最高即150万;

2,身故或全残保额:50万;

3,疾病终末期保额:50万;     
     
4,8种轻症重疾额外赔付:10万;
   
5,儿童特定疾病(严重手足口、川崎病、类风湿)额外赔付:10万;   
  
6,白血病保额:75万;     

7,老年护理金:4166.6/月(给付120个月,共计50万)

8,可含    豁免:万一投保人不幸故或全残,可豁免余下未交完保费,保到在与不在,真爱永在!
保障利益全面周到,实在。

0岁女孩,50万基本保额,保费6400元。
0岁男孩,50万基本保额,保费6800元。  缴费19年,恒定费率!保障终身。   

友邦为了客户,就是任性,就是这么牛,永远走在最前面这么好的产品您不想让自己的宝宝拥有一份?
想~就赶快联系进一步了解吧!
2015/04/06回复
疑问:很多客户买保险时总想我只买个意外险就可以了,至于住院医疗险不需要的,我用不上!

答:除了意外险,建议条件允许最好住院医疗险一起投保,这样才更加稳妥,这点是很多客户,包括很多代理人都何能会忽略的重要细节问题,原因举例说明:

如A先生运动时不小心意外脚骨折,第一次住院治疗时进行手术并加固钢板,住院10天花费20000;第二年骨折部位已基本康复需要拆除钢板又一次住院3天总共花费8000块;

如A先生只买了意外险、没有购买疾病住院医疗险:则第一次住院治疗算意外引起的治疗花费可以报销,但第二年拆除钢板住院的费用则不能报销,因为在意外医疗费用报销的条款中都要求因本次意外发生起180天内的治疗所必须的费用;第二年拆除钢板时已超过这个时限要求,所以不能用意外险报销!

但如果A先生买了意外险的同时也购买了疾病住院医险:这时第一次住院的费用可以用意外险报销;一年后又住院拆除钢板就可以用疾病住院医疗险来报销,这样才是稳妥、全面的配置!
2015/04/0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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