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情小小棉花糖:问题1:我(孩子的妈)有一处宅基地证。不是房产证不能买卖的,算是房产吗?问题2:孩子户口系跟我(孩子妈),未转入父亲户口。(大家都系荔湾区,只是不同地段)。跪求,谢谢你们的帮助查看原文问题一:这个情况你要问问房管局, 同教育局问题二:同是荔湾区,你要看看你想去边一间,最保险的就系选定一个地址的对应的小学,一家三同在一个户口个人见解
热情小小棉花糖:跪求疑惑: 夫妻都是荔湾区,但儿子跟(母亲)荔湾区郊区户口。现在还有2年就要读小学。想转翻跟(父亲)“西关外”的地段生户口。也需要有3年的常住户口证明吗?我现在转户口是不是已经太迟了? PS:(父亲)“西关外”的地段生户口,房产证是写家婆的名字。 有哪位了解,请指教!感激查看原文多谢各位美妈的宝贵意见。1:本人有个宅基证,之前去房管局打了“无房证明”即系解除了疑惑。宅基证不等于有房产。2:荔湾区内,转户口读书,上年政策没有规定转户口的年限。我明白政策年年变,所以也最好做好准备。希望人人有书读!谢谢各位美妈如有高见,望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