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是的,
我跟他说我要找律师了,
她现在说给我 RMB5700
但我还是没答应。
生育待遇有几部分?
18288谈天说地
单位帮我买的是广东省的社保和生育保险,
听公司说生育待遇批下来了,总共3部分,只有RMB13369.00
但她说我产假期间发了工资(没有上面的数字多),就只给我产妇营养补助费 RMB300.
当初我这么辛苦去做公正,带着小孩到处走,,,公正费/车费/快递费都不止这点钱!
我问具体哪几部分,公司也没说清楚,看如下,她说的是合法的吗?(公司人事外发单位-中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生育待遇到底有多少部分组成?哪些是给员工的?
另外公司从来没通知我可以报销产检费用,产检费用可以报多少的?
谢谢各位妈妈劳心了,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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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09年4月03日, 5:55 PM, purple 写道:
> 杨小姐,您好,
>
> 收到您的邮件,得知您对于生育待遇的划分仍有疑问,现针对您的邮件回复如下:
>
> 首先根据您提供的生育资料,社保局批复下来的生育待遇费用共:RMB:13396元。根据《关于调整省属、中央、军队驻穗单位职
>
> 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该费用由公司包干使用,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
> 1、用于产妇分娩期间医药费。
>
> 根据此条例:产妇需提供因分娩产生的费用**原件给公司进行审核。至于员工于非大陆境内分娩所产生的费用,由于其报
>
> 销不在其范围内,公司可不支付医疗费给员工。
>
> 2、用于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的产假工资、物价补贴和奖金等。
>
> 根据此条例:若公司于产妇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员工的工资、补贴、奖金等可不再支付该费用给员工。
>
> 3、用于产妇营养补助费:顺产200元;难产或多胞胎300元;流产100元。
>
> 根据此条例:公司需根据产妇的生产方式支付相应的营养补助费。
>
> 其次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批复下来的生育费用可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
> 1、于广州产检所产生的费用(必须提供医院**原件给公司核算)。您在怀孕初期曾致电我司咨询如何申领生育待遇的相关事宜,当时我
>
> 司曾提醒您务必保留好生育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原件,可能当时大家的理解存在偏差,以致您没有保留有关产检费用的**原件。就此事
>
> 今早与贵司进行了沟通,贵司确认您可提供产检**复印件给我司,由我司核算您实际产检发生的费用。
>
> 2、产妇营养补助费:300元。
>
> 您提供**复印件给我司核算后,我司会将具体金额反馈给贵司届时由贵司向您支付该费用,以上情况,请知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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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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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