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介绍到一修理厂上班,4天后在摸清该厂所有制度等的情况下毅然辞职。上班时间:早上8点到下午6点半(中午可稍微趴在桌子上睡半个钟),没事也必须坐在座位上,每月休4天(不能二天以上一起休),无任何法定节假日(除春节7天),无合同与社保,任何时候都需无条件加班,包吃中午一餐,迟到早退都扣工资,工资1500+500(奖金,也不知是不是每个月都能拿到这么多)。感觉这个厂太苛刻了,实在不是上过多年班的我所能忍受的,因此辞职后一点也不后悔,这样的工作我宁愿在家带小孩。各位MM,你们能接受这样一份工吗?虽然现在又要重新回到找工的行列,可我决不后悔,我宁愿做一份工资低点但有更多节假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