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_妈:不要脸的 贱男人!改天问问边检站的人!!!查看原文是啊,问问,他们单位的人还以为他早把房子给我了,没想到他为了这几点钱还在跟我讨价还钱吧[ 本帖最后由 我的胸十二 于 2009-6-2 11:47 编辑 ]
何容: a.因事故取得得赔偿金(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的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属于个人)b.你老公的住房公积金等合法收入也属于分割范围 3、楼价30W,也就是15万/人,之前10万已经是支付不计算,也就是每人出10W,但要是你老公拿出来借据,就还得再分摊那10W 4、只要你有你老公现在与小三同居的证据(如住址,共同居住、生活得证据,人证等)(只要他们是共同居住的,这些证据很容易弄到)。要是弄到这些证据 根据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你属于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陈世美违反一、二、四) 5、再以重婚罪起诉陈世美,让他丢官身败名裂 6、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你残疾后陈世美就去了小三处,且无抚养费给你,属于遗弃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再告多他一条遗弃家庭成员罪 7、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可以要求赔偿 8、除了房子归你还应向他提出赔偿。要是撕破面皮,就叫他吃不了兜着走,看最后谁哭的厉害 你应在陈世美没毁灭证据前取6得他与小三同居的证据,拿着证据后他会哭着求你查看原文亲,之前已经在这个帖子里讨论过这事了http://www.gzmama.com/thread-1002391-1-1.html如果他现在不同意,法院封了我的房子,我就流落街头了,算遗弃不?不过我之所以让步,是因为我相信人在做,天在看,我放他一马,也等于释放我自己。
我的胸十二:让我先出钱解决银行,让他,单位,和我免于起诉钱还了,,婚离了,房产以后他再慢慢给我办吧 应该是这意思吧他出了这么多短信7[ 本帖最后由 我的胸十二 于 2009-6-1 19:03 编辑 ]查看原文别信他~~~~~~~~~~~~
这个也有人注册?:一万块一月的公务员,有稳定的工作,不管中间过程如何,谁对谁错,但居然找瘫痪的LP要两万块的房子赔偿费,居然想争那30万块的房子,真是无语,彻底无语 查看原文燕子拖着他,起诉他遗弃重婚,弄死他!他不仁别怪你无义!真不要脸的,这样还和被他们弄瘫痪的老婆争2万块,老天有没有眼睛啊?!
呵呵,要是小三肚子有了,那就是事实婚姻重婚罪是吃定他了不过以夫妻名义生活就麻烦找证据不过可以依据第2款的与他人同居起诉离婚并要求过错方赔偿小三都有BB了,与他人同居这条证据上应该没问题啦[ 本帖最后由 何容 于 2009-6-2 13:0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