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的曲折经历吧:我和lp都是挂靠人才市场的(分开两个)当时准备办结婚登记,借户口卡时才被告知结婚后6个月内必须迁出户口,这是当时签订挂靠协议上清楚注明的(刚毕业进单位时想到有个广州户口就高兴的不行了,迁协议都是叫签哪里签哪里的,谁去仔细看啊,但白纸黑字的你就无话可说了
)后来咨询过公安户籍科那边,回复是:只有公安部门有权迁你的户口,人才市场是不能强迫你迁出的。可是人才市场可以采取各种手段逼你走的,你要办很多事都要借户口卡和首页复印件,他不给你那就麻烦大了,还有生小孩办的准生证之类的东西也要这样那样的证明,他不开你也很头痛。后来听人介绍就一起挂靠到了一个咨询公司,那个负责人知道我们就是要结婚的,就索取了1000大元的所谓计划生育保证金(后来证实是该负责人自己收的,但不交也不可能迁过去),然后就顺利的去登记了。后来该公司整顿时通知我当时是该负责人违规办理的手续,如果可以就请我尽快迁走,不行就要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收的1000块和公司无关,要追就找那个负责人,并收回了当时的收款收据。为了户口也就只能改签协议了,那1000块自然就丢进大海去了。然后一直到几年后lp意外怀孕了,我们就赶紧买了个房再把户口迁到房子,这才真正有了落户广州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