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是广州市户口,一直都在番禺工作,公司是从06年开始帮我们买公积金的!但06年买广碧的二手房的时候我们没有利用到它。直到上月底想提取,公司也开了相关的证明,但打电话咨询建行那边,对方二话不说,回应房子已买超过两年,要等到退休才能把公积金提出来! 感觉到很无助,建行的人根本就不想让人把钱拿走,冷漠高挑的态度真让人受不了!所以想请教各热心的村民,相关的限制到底是怎样的,我的公积金真的拿不了吗?热切期待大家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