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已看了某楼盘,在新楼中没找到合适的楼层,后来销售转而推销前两年已交楼的一套,进去实地看时,发现极其没有人气,都是空空荡荡的,还看到了管理处催交的欠费单,居然会没有管理费及垃圾费的,只有电费,左右两旁的大门上也挂着同样的欠费单,回来后上阳光家缘查过,所有的那几套都是已售已确权的状态,很疑惑:为什么卖完的楼不用交管理费?为什么已售已确权的房子还可以再售,而且是发展商在卖,当作一手来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