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再顶那些计生的人发的帖子了!!!
56944598怀孕妈妈
偶简直无语得厉害!!!这和城管和小贩之间的矛盾不同,计生的饭碗奖金是害死了多少条无辜鲜活的BB生命换来的?!他们的升级、奖金、绩效里有多少家庭痛苦的泪水和汗水甚至生命?!大家有没有想过?!不管大家是不是妈咪,是不是超生的,对于这样用别人的生命鲜血泪水痛苦来换取自己的饭碗和奖金的人,有什么值得同情和认可的?!
说他们不过是打份工而已,请问你是否除了这份丧尽天良没有人性的工之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饭碗可以糊口了?!请问你这个饭碗是名正言顺自己争取来的么?!请问你这个饭碗的收入你敢全部公开么?!请问你们引产一个抓住一个的绩效奖金怎么计算分配你们敢全部公开么?!不要再在妈网发这样无病呻吟博人同情的帖子了,偶都懒得跟帖,偶看到你们就觉得恶心!!!
为天下所有失去生命的来不及降生的孩子向你们讨个公道行么?!为天下所有失去孩子甚至因为失去孩子而失去生命的即将临产的妈妈们向你们讨个公套行么?!为天下所有失去孩子痛苦不堪的家庭向你们讨个公道行么?!
政策再强硬,也没有到授予你们公然扼杀人性命的权力吧!?这样的谋杀难道用执行政策的名义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了?!难道你们的良心就不会受到谴责么?!难道你们就没有孩子么?!
有良知的姐妹们,不要再去帮他们顶帖了!!!
偶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没话说,偶不赞成,但是国家有国家的大局,偶反对的是计生那些没有人性的人丧尽天良的行为,如果他们所做的没有利益在背后驱动,你认为他们还会这么疯狂的去抓去引那些二胎么?!
2009/07/27
精选回帖
zh20050926189楼
http://www.gzmama.com/viewthread.php?tid=1201514真巧啊,我妈的老家(很偏远的内地我都没去过)远房亲戚也是生了7个,听说现在第八个也快要生了,不是没有儿子,而是生完一个没多久又怀上了,又不舍得打掉,说多子多福,就这么东躲西藏的捡垃圾打零工过日子,那么多小孩,被分散开寄养在各个亲戚家,去年领了一个来我外婆家说先放养一段时间,随便给口饭吃就行了,那小孩面黄肌瘦的,一点都不像4、5岁,连句完整的话都不太会说。。。幸亏我们全家人反对,终于还是没留下来,拿了我们几千块前骂骂咧咧的走了。为了这件事,外婆家又被乡下的亲戚骂忘本。。。真不明白,生那么多,又不好好教养,放着几个愚昧得跟弱智一样的宝贝儿子在家里能聚财咩?以上是黄小沫妈妈的留言!
2009/07/28回复
1970/01/01回复
1970/01/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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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_g楼板凳
:
那你是不是赞成把那些没交罚款的孩子都处死以免他们占用社会资源呢?!你觉得他们占用社会资源厉害还是被那些公务员浪费的更厉害?!不交罚款不等于可以处死人家吧?!
2009/07/27回复
CH20094楼
:
针对计生部门认定违规生育者的经济处罚
?? 暂且不讨论这种经济处罚的合理性。受到经济处罚的家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比较贫穷的。对于行政处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而且按照一般的执行原则,即使是强制执行也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另外又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生活困难的公民有救助的义务。这是一个法律悖论。特别是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有可能因为其家庭缴纳罚款陷入困境而得不到良好的生长和教育条件,成为社会隐患。
?? 巨额经济处罚导致的“越生越穷”有可能进一步导致超越代际的“越穷越生”。
社会资源已经被她们超生的孩子占用了,就这么听之任之?
请问能列举下占用什么拉吗,据我所知,超生的很多是没户口的,怎么占用的,请说明下好吗,因为我们有户口的想占用都不知如何入手呢,谢谢拉
?? 暂且不讨论这种经济处罚的合理性。受到经济处罚的家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比较贫穷的。对于行政处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而且按照一般的执行原则,即使是强制执行也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另外又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生活困难的公民有救助的义务。这是一个法律悖论。特别是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有可能因为其家庭缴纳罚款陷入困境而得不到良好的生长和教育条件,成为社会隐患。
?? 巨额经济处罚导致的“越生越穷”有可能进一步导致超越代际的“越穷越生”。
社会资源已经被她们超生的孩子占用了,就这么听之任之?
请问能列举下占用什么拉吗,据我所知,超生的很多是没户口的,怎么占用的,请说明下好吗,因为我们有户口的想占用都不知如何入手呢,谢谢拉
2009/07/27回复
annie_g楼6楼
牵猪格格:
想知道,如果不用强制手段,还有什么好方法可以执行这项国策?
查看原文首先这项国策就违反了中国千百年来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所以要彻底贯彻是不可能的
其次,在国内目前社会福利不完善的情况之下,很多地方还是养儿防老的观念为上,所以彻底贯彻也是不可能的
最后,任何一项国策的执行都不应该以草菅人命做为手段
至于该用什么方法,请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委屈的计生人员去想吧!不然给他们那么多工资奖金干嘛?!
其次,在国内目前社会福利不完善的情况之下,很多地方还是养儿防老的观念为上,所以彻底贯彻也是不可能的
最后,任何一项国策的执行都不应该以草菅人命做为手段
至于该用什么方法,请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委屈的计生人员去想吧!不然给他们那么多工资奖金干嘛?!
2009/07/27回复
CH20097楼
牵猪格格:
想知道,如果不用强制手段,还有什么好方法可以执行这项国策?
查看原文怎么去推行计划生育这项国策,就是你们计生人员去想,去完成的
如何做到一项国策全民拥护,是你们的能力的明证,
好象我们拥护胡爷爷(跟小朋友叫),拥护党,是不需要用枪顶着我们的
[ 本帖最后由 CH2009 于 2009-7-27 17:41 编辑 ]
如何做到一项国策全民拥护,是你们的能力的明证,
好象我们拥护胡爷爷(跟小朋友叫),拥护党,是不需要用枪顶着我们的
[ 本帖最后由 CH2009 于 2009-7-27 17:41 编辑 ]
2009/07/27回复
ladyathena12楼
讲划生育,的确是不太人道!!
特别是有些孩子都七八个月了,生下来都可以成活的,还打掉!!
在欧洲国家,有规定,如果怀孕超过12周,是不能打的。。。
之前一个女的,才10周,公立医院的医生就不帮忙做了。。医院要求,这么大的胎儿,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这个胎儿不能留。要不然,是肯定要生的。医生们才不管你们是不是未婚怀孕之类的。。总之,胎儿是健康的,母体是健康的,没有受到药物或者辐射的危害,必须得生!!
12周的胎儿,医生如果擅自帮助打胎,被医院发现,医生是要撤职的!
特别是有些孩子都七八个月了,生下来都可以成活的,还打掉!!
在欧洲国家,有规定,如果怀孕超过12周,是不能打的。。。
之前一个女的,才10周,公立医院的医生就不帮忙做了。。医院要求,这么大的胎儿,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这个胎儿不能留。要不然,是肯定要生的。医生们才不管你们是不是未婚怀孕之类的。。总之,胎儿是健康的,母体是健康的,没有受到药物或者辐射的危害,必须得生!!
12周的胎儿,医生如果擅自帮助打胎,被医院发现,医生是要撤职的!
2009/07/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