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去银行签了贷款合同,可新的问题出来了。业主答应20号前尽量交房给我们,可我家老人家却请人挑了日子,说16号要入伙。跟业主商量,却说要等银行的款到帐才交房子给我,晕死了,当初可是应承我给了首期,银行同意贷款就交房子的,现在竟然这样~~ 现在说要我去签公证,说是担心我反悔,去银行停了那40万贷款, 我何必嘛我!!!我说好,签就签,如果我去停了那40万贷款那我就赔多10万给你。真是气人啊!!他不说我还不是很清楚,我去银行签了贷款了,还可以去停了它吗?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