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
那想要工作稳定是不是就最好不生孩子,做完生育手术,这边刚缝完针,那边就立即提着裤头赶回公司加班呢?
那这个世界最好也不要有女人了吧!!
7 。还被套了个莫须有的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说是休假休得急,还没交接好工作。小Q在孕17周的时候B超发现胎儿有问题,医生建议立即引产,小Q才不得不含泪立即入院,
7 在医院住了7天,还没出院的时候就已经接到同事的电话,说她办公桌上的物品都被公司派人清理到一边去了,公司也着手请人代替她的位置。解约后,公司承诺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和1.5个月的经济补偿。小Q在咨询专业律师后发现,根据劳动法公司需支付给她的赔偿应为现时的2倍,同时自己根本在工作上没有任何失职,于是去信公司人事部询问,人事部在收到信当天找了个小Q部门的同事当说客,对小Q说:~~~~~~, 你这样对谁也没好处,你争多了这1.5个月不知道要花多少精力,而且人事部说了,这行很小的,只要你敢去仲裁,公司就有办法令你这辈子都找不到工作!!~~~~~~
大家说,这还有皇法吗?难道这公司是黑社会,可以只手遮天?引产休产假这样的事谁也不想,难道这样就是不胜任本职工作了吗?在小Q入职之初,公司就要她口头同意入职一年之内不能怀孕,这公司还不让人生孩子!
从今以后特百惠就是无耻的代名词!!

[ 本帖最后由 bomb妈 于 2009-8-7 23:2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