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最最不明白的是:
他为什么一定要公开(朱丽倩整个家族都没意见),你为什么一定要知道?你有什么权利一定要知道???
[ 本帖最后由 山中明月龙 于 2009-8-26 10:41 编辑 ]


2009年8月26日 香港 刘德华坚守“单身主义”足足二十四年,拒认默默守在背后的“隐形女友”朱丽倩,但昨日他却戏剧性自毁“贞节牌坊”,十指紧扣拖住朱丽倩返港。虽然表面上似默认跟朱丽倩的亲密关系,但刘德华尚欠对方一个正式的名分。刘德华和朱丽倩的绯闻传足二十四年,已是圈中半公开的秘密,但刘德华为保偶像派形象,生怕一公开女友关系就伤透万千少女心,多年来女友被拍得出入其寓所、现身其演唱会,甚至被传媒在马来西亚拍得疑似“谈婚事”,刘德华依然坚持“零响应”。直至刘德华的传闻“岳父”、朱丽倩父亲朱建城在马来西亚猝死及举行丧礼,刘德华守了近乎四分一世纪的“秘密”也终于守不住,与女友双双公开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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