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可以尽情的搭建违章建筑吗?大家帮忙出出招吧!
660329谈天说地
懂行的姐妹们告诉我该怎么办?难道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吗?这样都不算违章建筑的话,广州还搞什么创文明城市啊?
2009/11/27
全部回帖
此建筑为违章建筑,城管推诿责任,是因为城管往往会因为自己只负责临街违章建筑而拒绝履行小区内违章建筑的职责,你应该:
向城市规划局投诉举报。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六十四条还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而城市小区很显然是属于城市、镇的规划区内。那么有些业主为了自己的利益,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实际上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四十条规定。因此,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职责拆住小区的违章建筑,同时应当对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给予罚款。
第二,对搭建违章建筑的业主提起侵权之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那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是属于建筑物的公共部分的平台花园,只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要转让或使用,必须经全体业主同意。楼下用户违反规定擅自搭建违章建筑,侵犯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您可以以该用户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
第三、 对开发商提起违约之诉
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开发商有义务为业主提供合同约定的小区环境,即面对一些业主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开发商有义务追究那些业主的合同责任,而开发商对于其他业主则要承担未提供合同约定公共环境的责任。
[ 本帖最后由 zhanghua777 于 2009-11-27 11:42 编辑 ]
向城市规划局投诉举报。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六十四条还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而城市小区很显然是属于城市、镇的规划区内。那么有些业主为了自己的利益,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实际上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四十条规定。因此,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职责拆住小区的违章建筑,同时应当对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给予罚款。
第二,对搭建违章建筑的业主提起侵权之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那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是属于建筑物的公共部分的平台花园,只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要转让或使用,必须经全体业主同意。楼下用户违反规定擅自搭建违章建筑,侵犯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您可以以该用户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
第三、 对开发商提起违约之诉
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开发商有义务为业主提供合同约定的小区环境,即面对一些业主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开发商有义务追究那些业主的合同责任,而开发商对于其他业主则要承担未提供合同约定公共环境的责任。
[ 本帖最后由 zhanghua777 于 2009-11-27 11:42 编辑 ]
2009/11/27回复
呵呵,政府部门就会互相推诿。。。直接把上述法律(城乡规划法》的第四十条规定)告知城管,此违章属于其管辖范围,如果不作为,就向他们上级部门或城管头头反应或提起行政复议。至于邻居,请警告他如果限期不改,将向法院提出侵权起诉,届时除了拆除,还要赔偿。
[ 本帖最后由 zhanghua777 于 2009-11-27 12:32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zhanghua777 于 2009-11-27 12:32 编辑 ]
2009/11/27回复
当然可以告他不作为。。。
尽管有些发展商把顶层空间作为顶楼的附属部分进行销售,但根据有关法规,顶层空间属于楼盘的全体业主,顶楼业主无权进行规划 ,顶层空间属于楼盘的全体业主。而那些在顶层的附属建筑,如果没有报相关部门批准,则属于违章建筑,应予以拆除。
尽管有些发展商把顶层空间作为顶楼的附属部分进行销售,但根据有关法规,顶层空间属于楼盘的全体业主,顶楼业主无权进行规划 ,顶层空间属于楼盘的全体业主。而那些在顶层的附属建筑,如果没有报相关部门批准,则属于违章建筑,应予以拆除。
2009/11/27回复
hehe,小民们总是忍气吞声算了算了,自然助长他们的气焰。上次看过广州新闻楼上漏水楼下倒霉,楼上死不赔,耗了2年,才去法院,最后判决下了,楼上才肯赔。我倒,哪用耗2年,讲不通直接上法院告她就是。
一个人把防盗网修到过道影响邻居进自己家门,邻居也是耗了几年,告了法院,告赢了,也没拆。我倒,这种人讲什么道理,直接找人拆了就是,你敢再装我就再拆,没理在先你能把我如何。逼急了就以暴制暴。
一个人把防盗网修到过道影响邻居进自己家门,邻居也是耗了几年,告了法院,告赢了,也没拆。我倒,这种人讲什么道理,直接找人拆了就是,你敢再装我就再拆,没理在先你能把我如何。逼急了就以暴制暴。
2009/11/27回复
你只要告诉城管,这时他们不管你就告他们,而且你一定会赢。复议可以直接向城管的直接上级提出,一般是上级城管或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建设局,具体问下。
2009/11/27回复
顶下
2009/11/27回复
:
这一块管理真是乱啊,自私让他们自己舒服了,受害了邻居。糟糕的是投诉了竟然说可以不算违章,难怪广州这么多违章建筑。搭了就搭了,总不能打架自己扛着铁锤去拆吧,真是烦透了。
2009/11/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