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详情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调整 不足5年将全额征收

29254房产楼市

文章来源:中新网  更新时间:2009-12-23 11:38:4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通知称,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为维护正常的财税秩序,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清理与房地产有关的越权减免税,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
2009/12/23
精选回帖
LZ,要修改一下标题吧。是非普通住房(指豪宅和商业)不足5年全额征收,普通住宅是差额征收。别吓人了!!
2009/12/23回复
全部回帖
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住房为非普通住房。
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由各地税机关在房地产交易部门设立的税收征收窗口进行认定。
2009/12/23回复
财政部已经明确,是按照差额征收的。
2009/12/23回复
微笑的风2:
财政部已经明确,是按照差额征收的。
查看原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通知称,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09/12/23回复
LZ,要修改一下标题吧。是非普通住房(指豪宅和商业)不足5年全额征收,普通住宅是差额征收。别吓人了!!
2009/12/23回复
猜你喜欢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的解读

新政执行时点有解读了!

重磅!广州限购升级:外地户籍社保三年升五年 中心区认房认贷首付5成

睡醒一看,购房资格又没了

2017年最新够房政策真不真

广州出台新政策,离婚只能买一套

热点推荐

京东自营买苹果手机 被爱回收坑惨了!

女儿打响抗痘大战 买了一堆外用药膏

康复治疗刷新我的新知 半个钟问诊600蚊

楼市全面放开 7区买房+1年社保可以入户

2024广州孕妈妈交流群 欢迎扫码入群!

2024年装修交流群 杜绝踩坑等你加入

秋冬来补一补 干了这碗人参鸡汤

鲜嫩多汁的榄角蒸排骨 试过返寻味

每周一次的养发馆打卡,还是小包间

银联喜事多一元购 这次要蹲点抢券

番禺美食节值得冲 多了很多本地美食

悟空·西关游

海洋挖掘寻宝益智玩具避雷 智商税

查看更多热点 >

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