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不是我们,要走也是我们,这也不要紧,因为JPJG毕竟年纪大了,住得舒服些也是必须的。
当初我同LG说,就算我们自己租个房子住也没问题,我选择你的时候也没计较这些,我们一起努力经营自己的家,龙床不及狗窝哦。
也曾经我出去看过其他房子,打算在我妈附近租一间,但LG不配合,最后也作罢了。
LG还生活在他父母的玻璃屋里,他不愿去为我们的未来努力打拼,我对他希望一点一点磨灭,到昨天希望为零。
vivianzmh:
与JGJP同住肯定有矛盾的啦,分开住不就解决了嘛!你家住中海名都的话,完全可以用房子办抵押贷款再另买一套便宜的啊,经济上有困难的话干脆卖掉中海名都买两间便宜点的,分开住,住的房子差点,但可以挽救婚姻啊。跟老公商量一下吧,要是他仍然重视你们的婚姻的话。没小孩的人离婚还是要三思再三思,何况LZ是有两个小孩的母亲。离了婚小孩仍是你一生的牵绊,LZ也不希望可爱的孩子们以后要跟后父或后妈生活,缺少一个完整家庭吧。跨过这道槛,没准就海阔天空呢,别以为你的丈夫会等你一辈子,没准离婚一年不到就另找别人了(男人再婚绝对比女人再婚容易),而你呢,浪费了十年宝贵光阴,仍然孑然一身,状况是:离异,有孩。。。。。。。
查看原文
继续关注。。把你的不满和抑郁尽量尽情的说出来,哪怕当系发泄也好。还是那句,先自我自立了,再规划未来的路向。为己为儿着想,再大的冤等自个有能力为孩子撑起一片天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