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目前证监会已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需满足6个条件: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创业板公司的数量有可能将会出现一种几何级数的增长,一部分上市中小企业的业绩也会出现几何级数的增长。)“二”是过剩产能的代表、是落后的即将被淘汰的粗放式生产方式的代表,是一尘不变的传统盈利模式的代表;而“八”则代表着新兴的生产方式、新兴的盈利模式、新兴的发展战略!在“调结构”的大背景下,巨大的投资机会只属于那些思想观念跟得上时代前进步伐的弄潮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