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越秀区、天河区2010年小学招生政策出台,对比以前的政策,记者发现,两区的地段生界定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学位房不再受入住时间的限制。因此,市民无需再为了小孩入学提前购买地段生住房。 [详细]这个对有孩读书的租房一族来说,算是个福利吧?就是不晓得是不是伪福利……
凉菜包子:在租住户方面,越秀区教育局分开两种情况予以考虑。一是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只要该住宅单元现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同一住宅单元现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这个单元是什么意思?是一栋楼,还是一个房子?查看原文我想应该是以前国企的福利房吧!有些买不起又是职工,所以租住!
二是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证明不齐备的,不予受理。这个证明,应该也是比较难吧!!!
家有儿子:二是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证明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这个证明,应该也是比较难吧!!!查看原文不是在街道那个合同,交过税的就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