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马甲疯狂刷版说起--呼吁大家爱眼保健,远离赤红大字报!
854668房产楼市
实在太好了,综观全文找不到任何人参攻击字眼和事件,大家和谐,见者自明。
2010/05/05
全部回帖
liyifan:
从观战的角度看,这句话似乎用来形容和公积金打擂台的对方的表现和出招更确切。
查看原文我很负责的说,这是事实,不是信口开河的.如果有必要贴出证据也行的
我没要和他大擂台,转贴也要忠于原文,转部分只会误导读者
我没要和他大擂台,转贴也要忠于原文,转部分只会误导读者
2010/05/06回复
我不支持任何一方,但公积金的贴看了几次后的确觉得烦。好象别人都是傻瓜。现在的妈妈有很多都是高学历,关心时事政治经济的,只是没有象TA 那么有空到处找支持自己论点的文章而已。我有时间都去赚钱带小孩啦~媒体上的数据和文章要辩证来看的。
2010/05/06回复
由于大多数同志都是着重爱眼保健的,此呼吁效果明显,即便是口称支持、拥护份子们,都是光说不练,大字报主题明显无甚人问津只能到处游击骚扰别人。
不正之风被清除,指日可待!还大家一个清明世界,阿弥驼佛,善哉!
不正之风被清除,指日可待!还大家一个清明世界,阿弥驼佛,善哉!
2010/05/06回复
1、对于反语、讥讽的形容修辞手法,阁下读的书少不明白我不怪你,顶多告诉你回去重修中学语文课。目睹各版块块诸多古怪人和事,而且居然还附和者众,完全是颠覆了一个正常人的家庭、思想、道德、法律、价值观等观念的,既然她们觉得自己“正常”,惟有自嘲在下不正常了!
2、在下并没有说不允许使用红字,你看我发的红字标注主题帖子,已经这么长时间了,此前也回帖者众,可有人反映说那行红字让人难受碍眼?反观阁下之做法,你再看看旁人的感受?其实你自己心知肚明,若只是我一个人反感,或许你也不那么在乎,专门跑去转贴我的帖子来反驳了。还有,我的帖子大部份出自原创,你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小心我投诉你侵权。
无论你做什么都好,公道自在人心,让人反感的行为,无论你怎么搞,怎么辩,拉多少FANS,马甲都没用!你自己明白,此前阁下努力转载的赤红大字报基本没什人回帖,有些朋友甚至公开说不进你帖,不回你帖。或许我说的话有些偏激,但是那些厚颜份子还不是屁颠地死回死顶?甚至赶都不走,你自己咋就不想想原因?
若真是想多人追捧,拿出你自己实际接触市场的经验和感受,而非到处搜索乱张贴,改变一下行文风格,估计不会有人对你继续偏见。否则无论你多么积极地搜索,粘贴都没用,最终还不是给市场抽耳光的多,呵呵~
老实说我只憎恨一种人,就是那些站在广州土地上,享用广州资源,而践踏广州的人渣垃圾!而你不过是个给高房价逼急的人,毕竟没怎么诋毁广州,因此我耐着性子码了不少字,希望对阁下能有所启发吧。看不过眼,你可以继续来批斗,我倒是不在乎。
2、在下并没有说不允许使用红字,你看我发的红字标注主题帖子,已经这么长时间了,此前也回帖者众,可有人反映说那行红字让人难受碍眼?反观阁下之做法,你再看看旁人的感受?其实你自己心知肚明,若只是我一个人反感,或许你也不那么在乎,专门跑去转贴我的帖子来反驳了。还有,我的帖子大部份出自原创,你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小心我投诉你侵权。
无论你做什么都好,公道自在人心,让人反感的行为,无论你怎么搞,怎么辩,拉多少FANS,马甲都没用!你自己明白,此前阁下努力转载的赤红大字报基本没什人回帖,有些朋友甚至公开说不进你帖,不回你帖。或许我说的话有些偏激,但是那些厚颜份子还不是屁颠地死回死顶?甚至赶都不走,你自己咋就不想想原因?
若真是想多人追捧,拿出你自己实际接触市场的经验和感受,而非到处搜索乱张贴,改变一下行文风格,估计不会有人对你继续偏见。否则无论你多么积极地搜索,粘贴都没用,最终还不是给市场抽耳光的多,呵呵~
老实说我只憎恨一种人,就是那些站在广州土地上,享用广州资源,而践踏广州的人渣垃圾!而你不过是个给高房价逼急的人,毕竟没怎么诋毁广州,因此我耐着性子码了不少字,希望对阁下能有所启发吧。看不过眼,你可以继续来批斗,我倒是不在乎。
2010/05/08回复
畅言:
1、对于反语、讥讽的形容修辞手法,阁下读的书少不明白我不怪你,顶多告诉你回去重修中学语文课。目睹各版块块诸多古怪人和事,而且居然还附和者众,完全是颠覆了一个正常人的家庭、思想、道德、法律、价值观等观念的,既然她们觉得自己“正常”,惟有自嘲在下不正常了!2、在下并没有说不允许使用红字,你看我发的红字标注主题帖子,已经这么长时间了,此前也回帖者众,可有人反映说那行红字让人难受碍眼?反观阁下之做法,你再看看旁人的感受?其实你自己心知肚明,若只是我一个人反感,或许你也不那么在乎,专门跑去转贴我的帖子来反驳了。还有,我的帖子大部份出自原创,你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小心我投诉你侵权。无论你做什么都好,公道自在人心,让人反感的行为,无论你怎么搞,怎么辩,拉多少FANS,马甲都没用!你自己明白,此前阁下努力转载的赤红大字报基本没什人回帖,有些朋友甚至公开说不进你帖,不回你帖。或许我说的话有些偏激,但是那些厚颜份子还不是屁颠地死回死顶?甚至赶都不走,你自己咋就不想想原因?若真是想多人追捧,拿出你自己实际接触市场的经验和感受,而非到处搜索乱张贴,改变一下行文风格,估计不会有人对你继续偏见。否则无论你多么积极地搜索,粘贴都没用,最终还不是给市场抽耳光的多,呵呵~老实说我只憎恨一种人,就是那些站在广州土地上,享用广州资源,而践踏广州的人渣垃圾!而你不过是个给高房价逼急的人,毕竟没怎么诋毁广州,因此我耐着性子码了不少字,希望对阁下能有所启发吧。看不过眼,你可以继续来批斗,我倒是不在乎。
查看原文正式回应金管局同志提问
(首先我本不明白你一直以来所说的金管局是指哪位?现在你回答本人的问题,说明你指的是本人,本人在这里先烦请阁下停止这种行为,如需再提及本人,请直呼本人ID,否则本人将按妈网版规以阁下未经同意给本人安上绰号的缘由进行投诉,前车之鉴在下面,希望引以为戒。)
“Harbour”会员因在回帖中使用谐音手段给某些会员安上带有侮辱性质的绰号,挑起不必要的争论,影响到本版和谐交流、文明交流的导向,现对“Harbour”会员禁言一周处理,以示警告。
希望大家以此为戒,谢谢大家的配合。

1、对于反语、讥讽的形容修辞手法,阁下读的书少不明白我不怪你,顶多告诉你回去重修中学语文课。目睹各版块块诸多古怪人和事,而且居然还附和者众,完全是颠覆了一个正常人的家庭、思想、道德、法律、价值观等观念的,既然她们觉得自己“正常”,惟有自嘲在下不正常了!
(对于阁下自认为不正常的说法,本人深感赞同,不接受你的辩解,既然认同这点的人众,说明是阁下一个人的问题的可能更大!不可能大家都错了,只有你一个人是对的。而且很多网友的回帖都已经说明阁下的这个问题! )

2、在下并没有说不允许使用红字,你看我发的红字标注主题帖子,已经这么长时间了,此前也回帖者众,可有人反映说那行红字让人难受碍眼?反观阁下之做法,你再看看旁人的感受?其实你自己心知肚明,若只是我一个人反感,或许你也不那么在乎,专门跑去转贴我的帖子来反驳了。还有,我的帖子大部份出自原创,你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小心我投诉你侵权。
(你是没有明说不允许使用红字,而且你本人也确实也用了红字,确实也有一些回帖,可是以前没有人反映这个问题,或者是我还没有发现,但是对于很多人反对你言辞态度观点的问题,你是否有从善如流呢?就如上面所提的,你随意给别人安上绰号,这种不礼貌没教养的事情,是否改正呢?况且反对我的人大多是那几个因为既得利益被我伤害或者言论之间被我驳斥的人而已,你可以回头看看,就本帖来说,反对我的人4个:anning_zs、毛豆、小鹿纯子、屁娃妈,而支持我的人7个:eunicehjm、yoyospace、tracy99999、deathlilly、幸好双手护住胸、陈溪、吴丽芬,他们支持我是因为认为我的发帖方式有数据有论点有论据,红字突出主题,方便阅读。这个情况在另一个反对我的帖的争论中也得到充分的体现http://www.gzmama.com/viewthread.php?tid=1602624&extra=&page=1,支持我的人最少还有8人:blue_su51、寒江雪影、fafa3010、hanhai、xiao.cc、zoet、WQINTCM、猫碟,而那个帖你也有回过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你自己也心知肚明,既然有15个人明确表示支持我,而加上那个帖的作者和阁下,反对我的人也才6个人,15比6,没有人能做到让别人百分百满意,无规矩不方圆,那么这个时候,只能看大家有没有违反版规了,我的做法没有违反版规,最多就是管理员接到你们几个人频繁恶意投诉,我友情配合一下他们的工作而已,但是你有违反版规,按前例是属于必须封ID的错误。因为你是在过分,我认为必须告诉你是谁错了,这是我来这里的目的。至于你说的侵权,先说你自己吧,你也说你的帖大部分出自原创,那就是有的是转帖的啦,请问你经过作者许可了吗?你怎么就这么喜欢双重标准呢?自己红字就可以,别人就不行?自己转载就可以,别人转载就不行?这个地球是你在主宰吗?希望你以后说话做事先动动脑子。 )
无论你做什么都好,公道自在人心,让人反感的行为,无论你怎么搞,怎么辩,拉多少FANS,马甲都没用!你自己明白,此前阁下努力转载的赤红大字报基本没什人回帖,有些朋友甚至公开说不进你帖,不回你帖。或许我说的话有些偏激,但是那些厚颜份子还不是屁颠地死回死顶?甚至赶都不走,你自己咋就不想想原因?
(公道自在人心,以上反对者少支持者众已经反过来说明这个问题,无论你怎么搞,怎么辩,拉多少FANS,马甲都没用!我发帖的目的是与大家分享信息,个别帖子大家看过即可,无需无意义顶贴,从这个角度看又可以说明我不像你一般需要拉多少FANS,马甲。不是像你一样硬是要知错犯错、恶言伤人、双重标准,你自己都说你自己偏激,而且也说了你自己不正常,这是大家达成的共识。你可以看看你在“那些MM私底下讨论的形象是什么?是一位年龄在40岁左右的自以为是的老男人。你可以看看他发的一封烂贴,里面的逻辑错乱,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陈述啥观点,晕哦。 )

若真是想多人追捧,拿出你自己实际接触市场的经验和感受,而非到处搜索乱张贴,改变一下行文风格,估计不会有人对你继续偏见。否则无论你多么积极地搜索,粘贴都没用,最终还不是给市场抽耳光的多,呵呵~
(每个人都有在遵守国家法规和妈网版规的前提下自由发帖,每个网友在妈网上发帖只是为了与众网友交流他的思想和信息,并不需要按照其他人特别是个别人的要求来行事,再说阁下也没有这个要求的权利。至于说到抽耳光,我想通过你那个自认为不正常的帖,已经可以得知你在妈网的言论是多没有没有市场,是多么不得人心,不让人家怎么都觉得你不正常,难道众人皆醉你独醒? 至于你提出的“若真是想多人追捧,拿出你自己实际接触市场的经验和感受,而非到处搜索乱张贴”,不知道为何你又双重标准,会被人说:拜托你用些自己的原创语言大家再来交流!我对房市有自己的看法和时间,你有吗?有的话就说来听听,不要让我到处听到的都是和算命先生一样的词语,都是废话! )

老实说我只憎恨一种人,就是那些站在广州土地上,享用广州资源,而践踏广州的人渣垃圾!而你不过是个给高房价逼急的人,毕竟没怎么诋毁广州,因此我耐着性子码了不少字,希望对阁下能有所启发吧。看不过眼,你可以继续来批斗,我倒是不在乎。
(老实说我对于任何无药可救的人都还饱含怜悯之心去拯救,不然我也不会在此关键时刻出来义务给大家提出一些必要地警示,阁下在我看来就是一个不得志的房地产从业人员,也许新政的出台确实会影响到你们的既得利益,但是我的建议是,钱是赚不完的,最重要是顺应时势,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地做事,不然违背潮流的结果,就像上面违反版规的那个人,只会被打击得万劫不复。一些警示,也希望你听得进去。难得我这么耐心跟你点拨,此时能遇到我也算是你前世修来的功德吧。 )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0-5-9 01:31 编辑 ]
(首先我本不明白你一直以来所说的金管局是指哪位?现在你回答本人的问题,说明你指的是本人,本人在这里先烦请阁下停止这种行为,如需再提及本人,请直呼本人ID,否则本人将按妈网版规以阁下未经同意给本人安上绰号的缘由进行投诉,前车之鉴在下面,希望引以为戒。)
“Harbour”会员因在回帖中使用谐音手段给某些会员安上带有侮辱性质的绰号,挑起不必要的争论,影响到本版和谐交流、文明交流的导向,现对“Harbour”会员禁言一周处理,以示警告。
希望大家以此为戒,谢谢大家的配合。

1、对于反语、讥讽的形容修辞手法,阁下读的书少不明白我不怪你,顶多告诉你回去重修中学语文课。目睹各版块块诸多古怪人和事,而且居然还附和者众,完全是颠覆了一个正常人的家庭、思想、道德、法律、价值观等观念的,既然她们觉得自己“正常”,惟有自嘲在下不正常了!
(对于阁下自认为不正常的说法,本人深感赞同,不接受你的辩解,既然认同这点的人众,说明是阁下一个人的问题的可能更大!不可能大家都错了,只有你一个人是对的。而且很多网友的回帖都已经说明阁下的这个问题! )

2、在下并没有说不允许使用红字,你看我发的红字标注主题帖子,已经这么长时间了,此前也回帖者众,可有人反映说那行红字让人难受碍眼?反观阁下之做法,你再看看旁人的感受?其实你自己心知肚明,若只是我一个人反感,或许你也不那么在乎,专门跑去转贴我的帖子来反驳了。还有,我的帖子大部份出自原创,你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小心我投诉你侵权。
(你是没有明说不允许使用红字,而且你本人也确实也用了红字,确实也有一些回帖,可是以前没有人反映这个问题,或者是我还没有发现,但是对于很多人反对你言辞态度观点的问题,你是否有从善如流呢?就如上面所提的,你随意给别人安上绰号,这种不礼貌没教养的事情,是否改正呢?况且反对我的人大多是那几个因为既得利益被我伤害或者言论之间被我驳斥的人而已,你可以回头看看,就本帖来说,反对我的人4个:anning_zs、毛豆、小鹿纯子、屁娃妈,而支持我的人7个:eunicehjm、yoyospace、tracy99999、deathlilly、幸好双手护住胸、陈溪、吴丽芬,他们支持我是因为认为我的发帖方式有数据有论点有论据,红字突出主题,方便阅读。这个情况在另一个反对我的帖的争论中也得到充分的体现http://www.gzmama.com/viewthread.php?tid=1602624&extra=&page=1,支持我的人最少还有8人:blue_su51、寒江雪影、fafa3010、hanhai、xiao.cc、zoet、WQINTCM、猫碟,而那个帖你也有回过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你自己也心知肚明,既然有15个人明确表示支持我,而加上那个帖的作者和阁下,反对我的人也才6个人,15比6,没有人能做到让别人百分百满意,无规矩不方圆,那么这个时候,只能看大家有没有违反版规了,我的做法没有违反版规,最多就是管理员接到你们几个人频繁恶意投诉,我友情配合一下他们的工作而已,但是你有违反版规,按前例是属于必须封ID的错误。因为你是在过分,我认为必须告诉你是谁错了,这是我来这里的目的。至于你说的侵权,先说你自己吧,你也说你的帖大部分出自原创,那就是有的是转帖的啦,请问你经过作者许可了吗?你怎么就这么喜欢双重标准呢?自己红字就可以,别人就不行?自己转载就可以,别人转载就不行?这个地球是你在主宰吗?希望你以后说话做事先动动脑子。 )
无论你做什么都好,公道自在人心,让人反感的行为,无论你怎么搞,怎么辩,拉多少FANS,马甲都没用!你自己明白,此前阁下努力转载的赤红大字报基本没什人回帖,有些朋友甚至公开说不进你帖,不回你帖。或许我说的话有些偏激,但是那些厚颜份子还不是屁颠地死回死顶?甚至赶都不走,你自己咋就不想想原因?
(公道自在人心,以上反对者少支持者众已经反过来说明这个问题,无论你怎么搞,怎么辩,拉多少FANS,马甲都没用!我发帖的目的是与大家分享信息,个别帖子大家看过即可,无需无意义顶贴,从这个角度看又可以说明我不像你一般需要拉多少FANS,马甲。不是像你一样硬是要知错犯错、恶言伤人、双重标准,你自己都说你自己偏激,而且也说了你自己不正常,这是大家达成的共识。你可以看看你在“那些MM私底下讨论的形象是什么?是一位年龄在40岁左右的自以为是的老男人。你可以看看他发的一封烂贴,里面的逻辑错乱,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陈述啥观点,晕哦。 )

若真是想多人追捧,拿出你自己实际接触市场的经验和感受,而非到处搜索乱张贴,改变一下行文风格,估计不会有人对你继续偏见。否则无论你多么积极地搜索,粘贴都没用,最终还不是给市场抽耳光的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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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只憎恨一种人,就是那些站在广州土地上,享用广州资源,而践踏广州的人渣垃圾!而你不过是个给高房价逼急的人,毕竟没怎么诋毁广州,因此我耐着性子码了不少字,希望对阁下能有所启发吧。看不过眼,你可以继续来批斗,我倒是不在乎。
(老实说我对于任何无药可救的人都还饱含怜悯之心去拯救,不然我也不会在此关键时刻出来义务给大家提出一些必要地警示,阁下在我看来就是一个不得志的房地产从业人员,也许新政的出台确实会影响到你们的既得利益,但是我的建议是,钱是赚不完的,最重要是顺应时势,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地做事,不然违背潮流的结果,就像上面违反版规的那个人,只会被打击得万劫不复。一些警示,也希望你听得进去。难得我这么耐心跟你点拨,此时能遇到我也算是你前世修来的功德吧。 )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0-5-9 01:31 编辑 ]
2010/05/09回复
陈溪:
谁首先做人身攻击?竟然贼喊抓贼。公积金写的东西有数据有论点有论据,红字突出主题,方便阅读。LZ写的东西没有内容,就没必要标了。
查看原文路过说下,公积金同志貌似满篇大多都是红字,何来突出主题?
2010/05/09回复
畅言:
BS归BS,小心我投诉你人身攻击,每个人有自己的选择和言论自由,你不接受可不看,切勿人身攻击,后来者、素质低下者以此为戒!
查看原文又一个“只许州官点火 不许百姓点灯”的铁证:
这边廂口口声声说要投诉别人对“你”人身攻击,另一边廂却口没遮拦地对其它网友进行人身攻击的能事:
经典一:“你爱哪就滚哪去!”“无耻之徒!”
经典二:“又见弱智儿童头像,你的脸不是给市场抽肿了”“需要我帮你挖挖坟么?”
经典三:“跑来人家帖里吃喝拉撒,然后呕完再呕!”
以上不愧是极尽人身攻击的经典了!既暴力又粗鄙!
原帖以供佐证:

这边廂口口声声说要投诉别人对“你”人身攻击,另一边廂却口没遮拦地对其它网友进行人身攻击的能事:
经典一:“你爱哪就滚哪去!”“无耻之徒!”
经典二:“又见弱智儿童头像,你的脸不是给市场抽肿了”“需要我帮你挖挖坟么?”
经典三:“跑来人家帖里吃喝拉撒,然后呕完再呕!”
以上不愧是极尽人身攻击的经典了!既暴力又粗鄙!
原帖以供佐证:

2010/05/09回复
happycatwife:
路过说下,公积金同志貌似满篇大多都是红字,何来突出主题?
查看原文本人的以前或现在的主帖很少满篇红字 一般红字都是重点
原来也是因为回帖中需要与对方观点的黑字区分才改为红字
就像上面一样 我需要在他的黑字下面辩论 不改颜色很不明显。
原来也是因为回帖中需要与对方观点的黑字区分才改为红字
就像上面一样 我需要在他的黑字下面辩论 不改颜色很不明显。
2010/05/09回复
畅言:
好言相劝,却死性不改,浪费了些许时间。告金管局同志以及一众马甲fans们,你们的作为大家都看得清楚明了,我不反对你们继续呕吐垃圾,迟早会被众人遗弃和给市场抽耳光。
查看原文有理走遍天下,无理鄙视阁下。
2010/05/09回复

http://www.gzmama.com/thread-1605151-1-1.html
投诉会员“畅言”多次给本人及其他网友安上不友好的绰号
投诉会员“畅言”多次给本人安上“金管局”等不友好的绰号,给其他支持本人的网友安上“赤卫队马甲fans们”等不友好的绰号,且经本人多次提醒无效,有愈演愈烈之势,请予以处理,之前也有一个会员有此嗜好,妈网给予的处理是禁言10天,请参考。
主帖在这里:http://www.gzmama.com/viewthread.php?tid=1599479&extra=&page=1
主证在这里:http://www.gzmama.com/viewthread.php?tid=1599479&page=3&fromuid=378375#pid28442431


“Harbour”会员因在回帖中使用谐音手段给某些会员安上带有侮辱性质的绰号,挑起不必要的争论,影响到本版和谐交流、文明交流的导向,现对“Harbour”会员禁言一周处理,以示警告。
希望大家以此为戒,谢谢大家的配合。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0-5-9 12:33 编辑 ]
2010/05/09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