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保险员一个问题
168417家庭理财
20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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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他爸:
首先看下:停止缴费的是那一年?如果没有超过两年,是可以申请恢复效力的。如果退保:通常只退现金价值,可以看下合同上有无列出当年度的现金价值。保险公司如果没扣款成功,通常会出两个信件,一个是给客户,一个是给业务员。如果你换了通讯地址,那就没法看到了。业务员不通知您,说明个人没有服务意识了。同时也提醒下买了保险,也要经常拿出来看看,别压箱底。经常保单体检。
查看原文谢谢。时间看看是超过两年了,不知道现金值是多少,因为是简易保险没有详细的合同。这保险是家里老人在单位买的,交交下钱就给忘记了,以前保险公司是上门收的,从来没有收过保险公司的信件,不过地址没有变。电话咨询过,答复说保险公司是没有义务通知客户缴费的,我说现在不是都有信件通知和短信通知吗?我家到现在还在买中人寿的,上次是无端变成孤儿单,这次是忘记缴费被退保,都有点受不了了。
2010/05/18回复
扣不到钱也不通知一下,何况老人家买的又不止这个保险,不是说输入一个身份证就能查到名下的订单吗,为什么不通知下呢,这么多年了。
2010/05/18回复
这份保单是九十年代初的产品,已经交了十几年了,是家里老人早年买的,保费不多,所以也不想去搞太多了。只是觉得保险公司说他们没有义务提醒客户到期缴费,我觉得实在说不过去。认为有这个义务的保险员,请问你们的公司有这样的明文规定吗?如果有那真是不错,至少在服务上更进步了。
已经准备办理退保,不想去和保险公司争论太多了。希望我们国家的保险越来越完善,选择更多服务更好。
已经准备办理退保,不想去和保险公司争论太多了。希望我们国家的保险越来越完善,选择更多服务更好。
2010/05/18回复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条款中的“保险人”是指保险公司吗?“催告”是有告之的意思吗?如果是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应该也有义务告之投保人扣款不成功吧。
2010/05/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