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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冰安妈咪们提个醒

478879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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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星们慑于文强局长的淫威而不得不就范。明星走穴,无非是为了捞外快,在这个过程中,难免要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而中国人向来缺乏主动纳税意识,女星们自然也毫不例外。能在法律追究之外巧妙避税,成了一个获取巨额收入者有本事的表现。但偷税漏税达到一定程度时,是要坐牢的。估计文强正是将此作为要挟女星们的把柄,让女星们在坐牢还是**两者之间选择,她们当然选择后者。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文强作为重庆司法局局长,凭着自身显要的官职和众多黑社会为他撑腰,说他是翻腾嘉陵江、震撼歌乐山的强龙毫不为过。对他的要求,任何女星胆敢说个“不”字,岂不是不识时务、自讨苦吃?

  媒体没有说都有哪些女星被文强睡过,可能文强没有说出女星们的名字,也可能文强说了,但媒体出于保护女星们隐私的缘故刻意隐去了她们的名字。

  不管她是谁,相信文强玩弄女星的新闻披露后,都会使女星们有所警醒:那些用金钱和权势作为与女星睡觉筹码的官员,应该是贪腐的高危人群,跟这种人共度良宵的结果,只会使自己与对方之间发生的事有最终曝光的可能。因此,与其说文强向女星们支付的是金钱,不如说是烫手的山芋。

  来源:中网资讯中心
2010/07/02回复
“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她们等”。这是文强的手段。用钱,多少钱能买动明星的芳心?有几个明星能不为金钱所动?利用女星的隐私,女星到底有什么样的隐私怕被暴露?如果文强不能掌握明星致命的隐私,何以能让这些平日里光芒万丈、趾高气扬的明星就范?由此看来,在重庆走穴过的明星,没上过文强床的,寥寥无几。终然有那么几个没上过文强床的,恐怕是没被文强看上,或者是被别的更大的什么强看上了吧。前段时间炒得火热的潜规则,不仅明星们矢口否认,就是文艺界好些个大腕都站出来替明星辩护。如今面对文强的“实话实说”,你们还有什么好讲的。

  其实对于明星们背地里的那些事,人们心里最清楚不过。从人性的角度分析,在金钱面前,没有几个凡人能经得起考验的。有那么句话说得好:不是不背叛,是因为背叛的砝码不够。换句话说,不是不跟你上床,是因为你的钱不够。明星是人,是更大的俗人。不要以为在台上屏幕上人模狗样的、豪言壮话的、痛哭流涕的,那是在表演、做戏,时下叫“作秀”,是演给别人看的。在背地里在床上表演的,那才是最真实的明星。从历史上看,明星与权贵的权贵的关系则更加密切。三十六计中就有“美人”这一计,烽火戏诸侯,不爱江山爱美人,大有人在。

  我们没必要把罪过都推到文强身上。说句实在话:文强睡的是明星,明星睡的是金钱。他们各得其所。

  重庆出了个文强,那么重庆还再有没有文强之流呢?重庆之外的另外三十几个省市还有多少个文强呢?如此推而论之,明星与权贵的关系应该是星星与月亮的关系,狗与狗屎的关系,说到底,是狼与狈的关系。

  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被“双规”后,主动交代了自己玩女明星的过程。 “他说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她们等,他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摘要自10月20日《凤凰网》)

  而先知宋祖德则在自己的博客爆料称“女演员殷桃被文强包养三年”。
2010/07/02回复
毛豆毛豆23楼
来八一下
2010/07/02回复
文强原话

  “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他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

  据此,网友列出了近年来到重庆走穴的众多美女明星们,并写了一篇题为《大家八一八都有哪些女明星去过重庆?》的帖子,此帖更是在48小时内,引来了近60000次点击。“2000年张君案之后,文强的职业生涯达到高峰”,网友询问“从2001年到2009年,文强说的女明星都有哪些?”

  殷桃与文强的照片属伪造照片

  2007年1月18日,林志玲在重庆出席签约仪式,为长虹手机担任代言人

  2008年4月19日,李冰冰现身重庆宣传杨家坪新影城,和提前点映《功夫之王》,场面异常火爆

  2009年8月29日,重庆某地产公司请来了刘亦菲跟郑伊健到重庆担任楼盘的开盘仪式嘉宾。

  2009年3月份,张柏芝在重庆出席一场活动时,居然有歌迷破保全防线,纵身跳上台,当众抱住张柏芝,左手还不安份、从后方袭向张柏芝的右胸,久久不放;张柏芝一时挣脱不开,当场花容失色。

  2008年4月份,“星女郎”黄圣依悄然现身重庆,参加某节目的录制。

  2008年7月18日,周迅低调亮相意大利品牌TOD’S重庆专卖店的开幕剪彩仪式。

  2006年12月02日同一首歌走进重庆,陈慧琳、田震、倪萍等明星参加了慰问官兵演出

  另外还有叶蓓、王菲、杨钰莹、孙燕姿、芙蓉姐姐、张柏芝、范冰冰、赵薇、SHE、李湘、张筱雨、谢娜、张韶涵、张靓颖、章子怡、舒淇、大小S、刘若英、陈慧琳、高圆圆、许晴、蒋雯丽、马伊琍、李宇春、周笔畅、莫文蔚、韩红、蒋勤勤、刘晓庆、陶虹、邓婕、杨金等等。
2010/07/02回复
不是很明,难道是因为冰安妈转了关于文强?
2010/07/02回复
 [事件回放]

  “女星殷桃被文强包养”

  看看这个传闻到底咋回事?

  ●10月15日、17日,“德达侦探所”的博客上先后登出两篇文章,称当红女演员殷桃曾被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包养三年。

  ●10月16日、18日,殷桃在新浪博客上两度回应称“德达侦探所”博文为恶意炒作,并表示会交给经纪公司处理。

  ●10月19日,殷桃所在的空政电视艺术中心发出辟谣声明,并称要追究“德达侦探所”的法律责任。

  ●10月21日,在“德达侦探所”的博客上,关于殷桃被文强包养的博文已删,“德达侦探所”发出致歉启事,空政表示不再追究此事了。(新浪)
2010/07/02回复
盘点自曝被潜规则的十大女星

  近日,张静初陷入了潜规则,据导演章家瑞爆料在和张静初的一次合作当中就有开发商出3000万点名要张静初陪酒,不过被张静初拒绝了。张静初也成为继金巧巧“短信门”牵出娱乐圈“饭局”潜规则后又一被潜的女明星。
2010/07/02回复


给冰安妈的
2010/07/02回复
 张静初被导演章家瑞爆料陪酒丑闻,两厢对比,同为内地花旦的范冰冰却春风得意的领取了中国最美的称号。张静初在导演章家瑞口中倒是坚贞不屈,并没有前往陪酒,但富商出3000万请张静初陪酒的猛料还是令娱乐圈震惊,陪酒陪饭是娱乐圈一条人尽皆知的潜规则,在潜规则当道的现今,女星们恐难自保。

  向来绯闻不多的女星张静初近日也陷入了娱乐圈饭局潜规则,其实,所谓饭局是普遍现状,就是要喝酒,还要灌,醉了再去KTV,唱到大半夜,那很可怕的。

  自从出现“潜规则”这个词,便在娱乐圈掀起巨大波澜,只要和潜规则沾上边,女星一般都难辨清白。大多数人都唯恐避之不及,但还是有一些女星自曝或坦诚遭遇娱乐圈“潜规则”,或主动,或被动的承认,有成功被潜规则,有逃脱潜规则。
2010/07/02回复
杨幂

  3日,杨幂在录制湖南卫视《零点锋云》中,大胆自曝当年《红楼》选角时遭遇的潜规则。引来一片惊呼,但杨幂此后大呼冤枉,说不是自己遭遇潜规则,而是身边人遭遇潜规则,但我看,这样的事情也是娱乐圈的潜规则。从这件事,去年的“杨幂门”再次被网友翻旧账,杨幂门发生在09年,当时杨幂跟一个剧组都已经签了合同,临开机才突然接到换角,而替换她的人是某投资人的女朋友。之后有网友上传了不雅照片,号称其中的女主角是杨幂,也就是当时的杨幂门。不过后来经查实其女主角是日本**相田沙耶香,照片经过处理以后侧面看上去很像是杨幂,杨幂门就这样以一场闹剧结束。
2010/07/02回复
吴昕

  《快乐大本营》主持人吴昕2月7日自曝长期以来受到不知名男子电话骚扰,只能无奈关机。“我衷心、发自肺腑地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所以,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这样换着电话,一直打骚扰电话真的不道德,我只能关机……”就在大众揣测此人身份时,舞美师已获得“第一手资料”,“这个神秘人物是广电某制片人,得到这个消息后我很无语。”舞美师表示,此人“潜规则”的女主播不在少数。
2010/07/02回复
周秀娜

  香港明星周秀娜曾自爆当年还没入行时认识了一名自称是模特的女子,对方说可以介绍自己入行和认识导演:“有一晚她带我去一间类似酒廊的地方喝东西,去到后有两个男人在等着,一个在晚上还戴着墨镜,说自己是导演;一个很健硕,自称‘龙虎武师’。中途她借故离开,所谓的导演说:‘你朋友对我说你想入行,我也觉得你很适合,你‘陪’完我,我就给个角色让你演。’我不肯,他又说:‘你朋友说你OK我才来的,现在酒也喝了,你是不是在扮纯情?’我这才知道自己被人出卖了,赶紧离开。”这样才没有被事实“潜规则”。
2010/07/02回复
贾晓晨

  贾晓晨同样在入行之前险些被骗:“有个年纪挺大、自称资深经纪人的男人赞我漂亮,说可以介绍我入行唱歌、拍戏,老实说我还挺有兴趣,但那时我的广东话不准,又还没获得香港居留权,有点犹豫,他就拍胸脯保证说没有问题,他以前也带过很多内地女孩子到香港发展。那我说如果不太麻烦,可以试一试,结果他说当然很‘麻烦’,要帮我做很多事,所以要我先‘陪’他1个月,还说‘你以后红了,吃这点亏也不算什么’。我不肯,他就很生气地说:‘我要看下你的身材好不好,才能把你介绍给别人嘛。
2010/07/02回复
李念

  凭借《蜗居》成名的海藻李念也自爆遭遇潜规则,她说,:“人家让我演女一号,可到了剧组才知道他们是有条件的,要么就得‘潜规则’,要么就以极低的片酬拍裸露镜头”。结果李念一害怕,竟然向剧组要了张火车票连夜逃掉!”
2010/07/02回复
这可是个累活,吃点东西再来
2010/07/02回复
冰安妈咪,对此帖的做法你可以参照LZ说的

法律还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2010/07/0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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