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版纠纷投诉等问题公告!
20583167投诉建议与站务咨询
最近房版围绕着“郑大源”会员及其中介身份展开的话题讨论帖子越见增多,妈网处理意见如下:
1、 “郑大源”会员原名一点佣,此名字具有一定的商业性,已在妈网管理人员规劝下改为其真实名字郑大源;
2、郑大源会员曾经在昵称签名档中隐含商业信息,在网友的监督下也已经改正;
3、郑大源会员曾经在主贴及回帖中隐性宣传自己的中介业务,现郑重警告“郑大源”会员,请停止发布一切擦边球性质的广告信息,广告帖子请发到相应的版块,也欢迎广大网友一并监督;
4、非常感谢“我的公积金”等会员对房产版个人中介广告的监督工作,也欢迎妈网广大会员加入监督,相信房产版在大家的共同监督下定会越来越好。
5、在这里警告公积金及其他发言偏激的会员,请注意语言,并停止各类的语言攻击。
最后,解释一下妈网为何会“纵容”“郑大源”会员的类似擦边球广告信息,为其改名,修改违规的昵称等一系列疑问。“郑大源”会员虽然在个人资料里擦边球推广自己,但念其积极回答网友问题,确实为网友提供了一些实用的帮助,而为网友提供实用信息一贯是妈网的宗旨和原则,所以一直没有严格执行版规。但随着房版的人气日益增加,我们将严格按照版规操作,借此帖,感谢郑大源会员一直为妈网会员耐心解答问题,同时警告该会员以后须严格禁止隐性宣传,并再次感谢我的公积金等会员的监督工作
此通知发布后,希望大家可以停止发新帖讨论郑大源会员行为如何如何的帖子,如果大家认为某会员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规定,请向客服举报,我们定会按规定处理。我们不希望在房产版大篇幅的出现有针对某某会员的讨论帖子,让我们腾出更多的空间、时间与精力在房子这个话题上,谢谢大家配合 。
2010/07/27
全部回帖
我的公积金5楼
郑大源会员曾经在主贴及回帖中隐性宣传自己的中介业务
同时警告该会员以后须严格禁止隐性宣传
如果还有 是不是该封杀现有账户呢?
郑大源现有的签名算不算广告呢?
我不是置业专家,
但我会用首席置业专家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建议特殊要求郑大源不得编造任何签名
据观察,他的签名都有商业性倾向。
鉴于近日多个新注册ID放肆骂人
建议查明是否同一IP
封IP处理
http://www.gzmama.com/thread-1715770-1-1.html
http://www.gzmama.com/thread-1713823-1-1.html
http://www.gzmama.com/thread-1716892-1-1.html
http://www.gzmama.com/thread-1716942-1-1.html
我解释一下:
第一、我做出这个比喻的时候(10点13分)欠缺考虑,以回复对方留言的形式发布,为对方所误会,经过对方专门发帖提醒(11点38分),我修改了该贴的形式变为单独发言,而不是引用对方的回帖(12点03分),因此我修改后的这个帖在他投诉我的时候(12点05分),已经不是引用他的帖之后的回复,也就是不是针对对方,而且我假设的某人更不是指向任何具体人,重在说明对方逻辑的荒唐,不过我承认当时为了加强说明问题,选择的角度确实有待商榷。
第二、但对方一直把这个某人往自己身上理解,而且既然你提醒我修改,免得你继续误会投诉我,我已经按你的要求修改原帖了,你却还拿我原帖的截图来投诉我,我觉得不可理喻,也觉得是无理取闹。
我发出原帖的时间:10点13分
他发帖提醒我注意
要求我修改原帖的时间:11点38分
我修改原帖之后已经没有再引用他的帖
某人也没指向他
我的修改时间:12点03分
我修改帖之后已经没有再引用他的帖,某人也没指向他,他却还于12点05分投诉我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0-7-28 21:25 编辑 ]
同时警告该会员以后须严格禁止隐性宣传
如果还有 是不是该封杀现有账户呢?
郑大源现有的签名算不算广告呢?
我不是置业专家,
但我会用首席置业专家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建议特殊要求郑大源不得编造任何签名
据观察,他的签名都有商业性倾向。
鉴于近日多个新注册ID放肆骂人
建议查明是否同一IP
封IP处理
http://www.gzmama.com/thread-1715770-1-1.html
http://www.gzmama.com/thread-1713823-1-1.html
http://www.gzmama.com/thread-1716892-1-1.html
http://www.gzmama.com/thread-1716942-1-1.html
原帖由 广州妈网客服 于 2010-7-28 18:25 发表
kingofbeast网友,我们编辑组讨论了一下,还是认为公积金那句话不能算作诅咒,只能说是一个很不恰当的比喻,所以还不到禁言处理的程度,在这里警告一下公积金同学,不该这样比喻,严重失当,请注意语言,并停止擦边球 ...
我解释一下:
第一、我做出这个比喻的时候(10点13分)欠缺考虑,以回复对方留言的形式发布,为对方所误会,经过对方专门发帖提醒(11点38分),我修改了该贴的形式变为单独发言,而不是引用对方的回帖(12点03分),因此我修改后的这个帖在他投诉我的时候(12点05分),已经不是引用他的帖之后的回复,也就是不是针对对方,而且我假设的某人更不是指向任何具体人,重在说明对方逻辑的荒唐,不过我承认当时为了加强说明问题,选择的角度确实有待商榷。
第二、但对方一直把这个某人往自己身上理解,而且既然你提醒我修改,免得你继续误会投诉我,我已经按你的要求修改原帖了,你却还拿我原帖的截图来投诉我,我觉得不可理喻,也觉得是无理取闹。
我发出原帖的时间:10点13分
他发帖提醒我注意
要求我修改原帖的时间:11点38分
我修改原帖之后已经没有再引用他的帖
某人也没指向他
我的修改时间:12点03分
我修改帖之后已经没有再引用他的帖,某人也没指向他,他却还于12点05分投诉我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0-7-28 21:25 编辑 ]
2010/07/27回复
yesiamking16楼
处理ZDY 合理 此案结算
但是
不能纵容言语的人身攻击 粗言秽语 这同样违反规定
请另案处理公积金
不然的话 别人犯错误 就可以任意侮辱人
妈网将失去控制
管理员 你自己看着办
但是
不能纵容言语的人身攻击 粗言秽语 这同样违反规定
请另案处理公积金
不然的话 别人犯错误 就可以任意侮辱人
妈网将失去控制
管理员 你自己看着办
2010/07/27回复
yesiamking17楼
如果不处理公积金
我是否也可以模仿公积金说:
看到管理员 我想起了某某 很X很XX
这是一个例子
我是否也可以模仿公积金说:
看到管理员 我想起了某某 很X很XX
这是一个例子
2010/07/27回复
yesiamking18楼
所谓官方的所谓公平处理公告 呵呵
建议官方搞个投票 收集一下民意吧
建议官方搞个投票 收集一下民意吧
2010/07/27回复
yesiamking19楼
一碗水要端平
8
8
2010/07/27回复
yesiamking20楼
对已ZDY 是否发广告等 我不敢兴趣
我感兴趣的是对于公积金此人的言语 恶毒 搞人身攻击 粗言秽语是否违规
若不违规
那太好了
哥 重出江湖
我感兴趣的是对于公积金此人的言语 恶毒 搞人身攻击 粗言秽语是否违规
若不违规
那太好了
哥 重出江湖
2010/07/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