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前两天去办事顺手拿了这个的服务指南,打出来给你看下。我这个是越秀区拿的,不过我估计这种政策应该是全市统一。
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二者之一):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是鳏寡人员,来投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子女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的非鳏寡人员,身边无子女所有子女常住户口均在本市,在本市连续居住年限满2年的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只要有一个子女在广州都可以入户;父母都在的,所有子女都在广州,老人家在广州住满2年才可以入户。
下面还有些提供材料、办理程序之类的,不打了。推荐你找个办户政业务的地方,应该有详细说明可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