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月买了一房,当时是得到银行的同贷书才办理了房产过户,现在已过户了,但是银行在11月开始停止贷款,业主需要继续供款,因此,业主觉得亏了,要求我们在这期间交租给他,请问这样合理吗?有什么好的办法处理?
天朗明燕:既然业主都已经交楼给你了,而还没收到尾款,是要交租给原业主的.查看原文我觉得无论于情于理,LZ都应该交租给原业主的。因为业主没收到尾款,是不用交楼给你的。而现在业主都已经先交楼给你住了。。那你付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