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张帖子,很气愤,怎么可以对1个2岁的小孩下毒手。如果法律不能惩罚这种人渣,那就让她身边所有的人都bs她,我赞成把她的照片,电话全部曝光,让她去哪里都抬不起头来做人http://www.gzmama.com/thread-1931238-1-1.html[ 本帖最后由 唐朝 于 2010-12-20 11:32 编辑 ]
有后妈就有后爸,不是自己生的,怎么也不会一样。我老家有个俗语“各娘养的各娘痛,别人生的死脚登”。虽然说有的后妈较好,但到底和亲妈是差很多的。不过我也不支持曝光,因为一是没有真凭实据,二是起不到作用。只能提醒我们,如果不幸万一真和老公有那第一天,一定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受伤可以承受可以成为过去,孩子的伤可是一生的。不能再让自己的孩子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