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孕了还得继续上班,伟大的准妈妈们每天挺着大肚子在社会上奔波,太不容易了。
怀孕前3个月是最需要保胎安胎的时候,但这期间肚子都看不出来,所以许多出门的准妈妈上了车都没有人会让位给她们。
孕妇上下班高峰挤公交,人多嘈杂容易心率加快,对宝宝发育不好,而且遇到急刹车等还容易发生意外。
对于上班的准妈妈来说,如果可以晚一个小时上班,早一个小时下班,避过上下班高峰……
今年全国**上,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河南省天伦集团董事长张瀛岑,专门就此提出了建议。张瀛岑认为,要根本改变这一现状,必须从立法上加大对准妈妈的保护。
他建议,修改劳动法,保证妇女享受不少于半年的产假,产前4周到6周休息,产后18周到20周休息;缩短孕期妇女上班时间,怀孕30周后每天晚一小时上班,提前一小时下班;产假待遇要不低于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70%。
现在对孕妇的保护政策大都是用工和权益保护方面的,人性化关怀的倒很少,对于“孕妇可以晚一个小时上班,早一个小时上班,以避过上下班高峰”的孕妇关怀,你怎么看?你现在所在的公司有这样类似的举措吗?

孕妇关怀系列之大调查:已怀孕的你们“被迫”主动辞职的主要原因
http://www.gzmama.com/thread-204631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