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广州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本来产假休到3月15日,但因剖腹产可增加30天产假。我的合同到3月28日止,公司就要跟我续签合同的。3月17日收到总公司3月13日发给我的通知说广州分公司要撤销,要求我去上海上班。我知道广州分公司没有撤销的,而且是换了新办公地点,但是公司就是不肯告诉我新办公地点在哪。他叫我去上海上班无疑是在刁难我,强迫我辞掉我的工作 请问各位妈咪有没有是律师的啊?我该怎么办呢?
超级卑鄙,怀孕的时候已经受了很多苦啦,冷眼啦、诋毁啦,扣其他员工工资让其他同事排挤我啦,不让我请假啦,公司开着音响就可以我听耳机都说我违反公司纪律,把我上班用的电脑拔掉网线啦不安排工作啦,还不给我入办公室把我锁在办公室门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