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跟大家请教一下:有两夫妻离婚了,妻子去了中山(哪个地方不太清楚,手机欠费停机,联系不上)。孩子和学位房判给了父亲,不过房子还没有过户,房产证上还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户口本上,户主的名字是女方的。男方和孩子作为家属,也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这样的情况,如果联系不到妈妈,孩子能顺利上学吗?要提供些什么证明呢?不知道万能的妈网,有没有懂这方面政策的妈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