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看学位房了,想以旧换新,在东山那边换套好点的学位房.但今天看报纸,留意到:越秀区招生政策规定:..........(省略一大堆),.......并提交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其父(母)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协议(房产必须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这就有个疑问,什么叫全权所有?是否学位房的房产证上只能有父母的名字,不能有其他人的名字?因为我们原先那套有家婆的名字,换房不加她名她肯定不同意的.是报纸登错,还是我理解错?请有经验的朋友们赐教,实在感谢!注:我原先那套房户主是我老公的.[ 本帖最后由 mada603 于 2011-3-29 17: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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