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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父亲探望孩子,是义务却要强制执行

760339谈天说地

母亲为孩子健康成长,状告告前夫要求其定期探视孩子

  两年前,王先生和阿玥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儿子棠棠判由母亲阿玥抚养。阿玥无法忍受的是,两年来前夫和儿子只短暂地见过两次面,甚至一个电话也没主动打过。两年后,阿玥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法庭,除了要求提高抚养费标准,还明确提出前夫要在固定时间探望儿子,一年至少两次,履行作为父亲的抚养、教育、关怀的责任。

  文/ 广州日报记者石善伟 实习生赵冬芹

  离婚:父亲每月可探视一次

  2002年,重庆姑娘阿玥在广州工作,经人介绍和来自湖南的王先生认识,恋爱两年后登记结婚,2005年生下了儿子棠棠。王先生在广州某铁路单位上班。

  法院判决书显示,婚后两人出现感情问题,2008年,因感情破裂,丈夫久不归家,阿玥向花都法院起诉离婚,后受调解撤诉。一年后,王先生来到重庆,在大渡口区法院同样起诉离婚。

  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夫妻二人离婚,婚生子棠棠由阿玥抚养,王先生需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判决书还指出,在每个月的第一周周末,王先生有一次探视儿子棠棠的权利。王先生和阿玥对判决没有提出上诉。

  前妻:探视孩子也是一项义务

  “探视孩子不只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阿玥对记者说,离婚后她和儿子一直在重庆娘家生活,前夫对儿子不理不睬,近两年时间甚至没有给儿子打过电话问候。这两年里,父子俩仅仅见过两次面。

  本月初,阿玥再次向花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前夫的抚养费增至每月1800元。此外,还要求前夫在固定时间探望儿子,一年至少两次,履行作为父亲的抚养、教育、关怀的责任。“比起抚养费,父亲的精神关怀对孩子成长更重要。”她说。

  前夫:劝她给孩子找个新爸爸

  王先生离婚后生活在番禺。昨天,记者拨通他的电话,他先辩称自己年年去重庆,见儿子不只这两次;继而又解释,广州和重庆相隔太远,来回路费太贵,自己还需要照顾现在的家庭和父母,对棠棠确实疏于探视。

  对于阿玥提出的以后至少一年探视两次,他表示“只能尽量啦!”

  在王先生看来,阿玥一个人带孩子确实不易,却一直不肯重新组建家庭,就是担心继父对棠棠不好。“棠棠始终是我的儿子,我也希望有个父亲能在他身边,有利孩子成长,养成健康的性格。”他请记者向阿玥转达这个意思,并表示在下个月法院开庭审理时,当庭劝她另组家庭,为棠棠找一个新爸爸。

  儿子:忘了爸爸样子

  昨天,记者拨通了棠棠外婆家的电话,和6岁的棠棠进行了简短的对话。

  记者:想爸爸吗?

  棠棠:想。

  记者:爸爸多久给你打一次电话?

  棠棠: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记者:爸爸长什么样子?

  棠棠:忘了。

  记者:知道爸爸在哪里吗?

  棠棠:在广州。

  记者:爸爸是做什么工作的呀?

  棠棠:开火车和修火车。

  记者:如果妈妈给你找一个新爸爸,你愿意吗?

  棠棠:……不知道。

  律师:为孩子应支持

  广东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少君表示,“至于夫妻离异后要求探视子女,法律明确保障这项权利,但确实没有硬性规定这是义务。”可在许少君看来,这虽不是父母在法律上的义务,但考虑到孩子还小,以及父爱母爱对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程度,法院应该支持阿玥的这一诉求。

  法规: 探视孩子是空白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但离异家庭的父母是否应定期探视子女,条文中未提及。


小编有话:
  身为父亲探望照顾孩子应该是一种义务和责任,但是却上升到了需要用法律去强制执行,这个是不是一种亲情的沦丧!但是从孩子的角度来说,这种不情愿的探视却能给他幼小的心理一种安抚,这事也是无可奈何的。
  你觉得是否应该新建一条法律去规定离异后的父母需要硬性执行探望孩子。你觉得这个有意义么?
  这种情况不是因为有法律就能彻底解决的,需要的更是我们为人父母要以身作则告诉孩子应该重视亲情,不仅要教孩子要懂“孝”,更要交会孩子如何做父母,珍惜难得的亲情是不是
2011/04/28
全部回帖
夫妻离婚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所以一旦感情出现问题,我们都尽可能的去修复。
2011/04/28回复
异地恋不好搞了。
2011/04/28回复
抚摸费一定要拿!这种父亲不要也罢了
2011/04/28回复
这样的探望,不要也罢。。。
2011/04/28回复
如此不负责任的家长~可怜的无辜的孩子~
2011/04/28回复
同意二楼观点“夫妻离婚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孩子的妈妈也不应执着于前夫是否再看望孩子,抚养费不足可以再起诉要求增加,但如果他爸爸都不是真心想看望儿子的,即使来了,又有何意义呢?多做孩子的思想工作,令他明白到没有爸爸的爱还有妈妈、外公外婆……还有很多很多疼惜自己的人,生活必须好好地过,坚强地过!何必要他人的怜悯呢?这个世界可悲的事情还有很多,在法院起诉离婚的,有的是夫妻双方争抚养权争得你死我活,有的反而是双方互相推卸,妈妈抱着小孩子扬言在法院门口放下孩子,让他爹来领走的事情我都看见过!
2011/04/28回复
我倒觉得若是能不见不见最好。两人都各自的生活了,孩子虽小,但也要面对这个事实。
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很多健全的家庭一年到头孩子也见不到爸妈的大有人在。
2011/04/28回复
小孩最可怜。
2011/04/28回复
也同意楼上的说法,不见也罢
2011/04/28回复
这孩子是不是他亲生的。。。。。。
2011/04/28回复
不负责任的男人太多了
2011/04/28回复
seaseeseasee13楼
可怜的小孩     
2011/04/28回复
觉得是这个母亲以要求前夫探望儿子有由,以达到她能看到前夫的目的!
有些女人虽然离婚了,但还是想与前夫保留密切来往.
2011/04/28回复
这是神马道理
2011/04/28回复
这样的父亲不要也罢。趁现在小孩还不记得他爸长得什么样子,组建一个新家庭,找个好爸爸给小孩。在小孩那好好跟他沟通,他会接受明白的。还有为了让小孩不要在这么就对他爸产生一种憎恨心理,这样对小孩成长不好。以一种和气的口吻跟小孩沟通:或者跟小孩说他爸因****原因而导致离开了我们。至于抚养费,我看:他会给最好,不给也就罢了。相信小孩他妈和外公外婆一定会给到小孩最好的。

[ 本帖最后由 330190170 于 2011-4-28 10:32 编辑 ]
2011/04/28回复
唉,,真是什么人都有阿。我肯定所有离婚的父母都知道离婚后伤的最深的是小孩,要尽量修复。但是有时候真的是很难修复的。。。可怜的孩子!
2011/04/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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