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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559房产楼市
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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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作为房子的买方与作为卖方的发展商(新房)或者房子的原业主(二手房)达成买卖意向(签订买卖合同)后,你支付房款给买方,卖方把房子交付给你,交易经房管局确认后,就会出具以你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此时,你和卖方在法律上是买卖关系.
2011/05/21回复
然而,一般情况下,买方没有或者不愿意一次性支付所有的房款,买方会向银行借钱,这时就会发生第二种法律关系,即你和银行之间形成了借贷关系(从法律上说,你是借款人,银行是贷款人).你以银行的借款支付部分房款.但你与房屋的所有者之间的是买卖关系仍未改变,你仍是合同的买方,交易完成后,你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2011/05/21回复
当然,银行也不会傻到让你空手套白狼,它会要求你把房屋抵押给它(这也是银监会的规定).因此,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主合同)的同时,银行也会要求你签订抵押合同(从合同,有些银行也会把借款合同和的抵押合同合二为一),并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管局会出具该房产的他项权证给银行.此时,你和银行之间发生了第二重关系,即抵押关系,你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但必须要说明白的是,你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房产证是即使显示银行,其也是以抵押权人的角色出现.
2011/05/21回复
抵押权的设置,主要是为了维护银行的权益,具体而言,主要是防止两种情况的发生:一/你在还清银行贷款前变卖房屋.二/如果你还欠了其它机构或个人的钱,在你还清所欠银行的在房屋抵押权项下的借款(即房产证和他项权证中的”权利价值”之前,任何第三方无权处置该抵押物.
2011/05/21回复
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中会约定特定的条件下,银行(作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物,但这”特定”并不是说只要你一违约,银行就可以收回你的房产,<担保法>中对有关条件做了极其严格的规定.实务中,通常要经过法律诉讼程序,银行要在胜诉后才可以行使抵押权,而且还要面临如本帖中某条回复所说的那样,因该物业是你的惟一房产而无法收回的情况.
2011/05/21回复
今天把车位的贷款还完了,话说车位也要贷款,实在是惭愧。。。。。。。。
不过房子的应为公积金,且量比车位大的多,还是欠着吧,有钱也不还。
买车位时钱差一点点,又懒得借亲戚朋友,每个月还几百,很麻烦的说~
还是赶紧还了。
不过房子的应为公积金,且量比车位大的多,还是欠着吧,有钱也不还。
买车位时钱差一点点,又懒得借亲戚朋友,每个月还几百,很麻烦的说~
还是赶紧还了。
2011/05/23回复
恭喜恭喜
2011/05/28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