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闺蜜在纠结买房子,向我们咨询意见,情况如下:夫妻双方名下共有三套广州市区住房,其中男的个人名下一套,女的个人名下二套,属于广州限购政策。最近男的公司有一批内部特价房出售,较市场价低30%左右(约30-40万吧),但必须要男的本人名义购买。因此男的就向女的提出先办个假离婚,待房子买下后再复婚。女的左右拿不定主意,请MW的高手们给点建议。说明一下,她们双方的感情很好,应该不存在男的有小三之类的可能,男的说纯属是为了应付通胀而投资房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