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
香港我不知道
中国是不存在对前妻的所谓赡养费的
只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而且抚养费好象也是所需费用的一半,就是养一个孩子一个月需要3000,他负担1500
饥饿女孩很可怜,可父母三岁离婚,生母你为啥就四年多来都不见女儿了
43859221谈天说地
201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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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ifan:
孩子是2个人的,凭什么做妈的再苦再累就要养回来?而那个人渣老爸和狠心后妈就可以干手机净脚拍屁股走人,法律不用给他们惩罚么,法规没有要求这样的父亲应该承担2个孩子和前妻多少赡养费呢?离婚不需要成本?
查看原文2011/07/12回复

amee:
所以此事件,可公诉的主体,这当妈的应该告他,孩子监护权是一定要拿回,留给他们孩子还有的活路.孩子应得的费用要拿回,钱不够,不是有房子,房子拍了抵,还要告这二人渣,让他们把牢坐上,不论是金钱上还是法律上,得为他们的非人行为付上应得的代价.
查看原文如果真的打官司
可能有一半的钱给律师赚走了
这个也是问题之一
别提法律援助
他家这个情况还不够法律援助的资格吧
我个人觉得也许这个也是大部分人不乐意上法院打官司的原因吧
可能有一半的钱给律师赚走了
这个也是问题之一
别提法律援助
他家这个情况还不够法律援助的资格吧
我个人觉得也许这个也是大部分人不乐意上法院打官司的原因吧
2011/07/12回复

篮子:
亲爱的,香港我不知道中国是不存在对前妻的所谓赡养费的只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而且抚养费好象也是所需费用的一半,就是养一个孩子一个月需要3000,他负担1500
查看原文当妈不愿告,想拿到钱的可能性不大,
2011/07/12回复

话说啊
这个事情也更有意思了,这个小姑娘居然是香港人士
话说,我看未必就是因为她是香港籍才闹这么大,之前就已经闹大了吧
现在才知道原来她还是香港籍的
不过,也好啊,现在看香港法律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按照属人原则,应该管得着吧
不晓得香港法律是怎么规范这个方面的问题的
很好很好,希望香港的媒体能普及下香港法律知识
这个事情也更有意思了,这个小姑娘居然是香港人士
话说,我看未必就是因为她是香港籍才闹这么大,之前就已经闹大了吧
现在才知道原来她还是香港籍的
不过,也好啊,现在看香港法律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按照属人原则,应该管得着吧
不晓得香港法律是怎么规范这个方面的问题的
很好很好,希望香港的媒体能普及下香港法律知识
2011/07/12回复

qiong688:
我讲的人肉只是个方法,前夫是在一个大公司上班的职员。要找真的好不到吗?太可笑了,虽然我还没做母亲,我能感受一个母亲焦急,还要是这个小孩多年未见到,孩子皮黄骨瘦的样子,在新闻上面真的看不出一个母亲找一个几年没见的心情。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可能在这件事上面一个还没当妈妈的人来讲可能是很表面。但是,我也感受到心疼!
查看原文“我讲的人肉只是个方法,前夫是在一个大公司上班的职员。要找真的好不到吗?太可笑了”,你自己在这凭空想象就说人家太可笑了,你认为人肉一个人很简单吗?那你自己寻你认识的一个大公司职员人肉到试下,就算你人肉到,人家手机换号了,就算你又寻到新号,你又摸到人家家门去,人家不给你进,不让女儿见你,你能见到吗?最近新闻不是说了,男人换号,搬家,就是不给见,主观上不给见,你如何见?真是奇怪!前夫那样听前妻的话还会这样恶劣阻止母女相见吗?
另外,我儿子五岁了,不要想当然,“这件事上面一个还没当妈妈的人来讲可能是很表面”,不管你这话是不是征对我,我也在此声明一下。
另外,我儿子五岁了,不要想当然,“这件事上面一个还没当妈妈的人来讲可能是很表面”,不管你这话是不是征对我,我也在此声明一下。
2011/07/12回复

隽隽妈咪:
有些人真是针不刺到肉,是不知道痛的。以前妈网上有一个帖子,一位妈妈离婚后,前夫就把孩子藏起来,一直不让他们母子相见。妈妈只知道孩子大概在哪个幼儿园,凭着一张儿子小时候的照片上妈网求助,希望那个幼儿园的家长能帮她认一认,但求远远望一眼儿子就心满意足了。
婚姻美满的人难以想象,有些人是极度垃圾,极度难缠的。特别是外来媳妇,面对恶前夫,恶婆家,更加弱势。试想一下,已经在婚姻中遍体鳞伤,心有余悸的前妻,面对恶人,你是选择正面冲突呢,还是避之则吉?
查看原文
这贴子我有印象,当时很火,很多回复,就不知道最后有没有找着了
2011/07/12回复
2011/07/12回复

beautifullinda:
花钱请一帮打手跟着去,就能见着。我法学专业的,但如果有这种情况,我一定优先选择这种更快捷的解决办法。
查看原文恩
是比找法院执行庭
见效快、疗效好
是比找法院执行庭
见效快、疗效好
2011/07/12回复

beautifullinda:
花钱请一帮打手跟着去,就能见着。我法学专业的,但如果有这种情况,我一定优先选择这种更快捷的解决办法。
查看原文带上打手(之前要不要花钱请侦探,然后请人跟踪?),这也许是对付恶意阻止母女相见的好办法,但是,这个母亲,我看到发上来的图片的穿衣打扮,未必有这个实力~
2011/07/12回复

书箐:
“我讲的人肉只是个方法,前夫是在一个大公司上班的职员。要找真的好不到吗?太可笑了”,你自己在这凭空想象就说人家太可笑了,你认为人肉一个人很简单吗?那你自己寻你认识的一个大公司职员人肉到试下,就算你人肉到,人家手机换号了,就算你又寻到新号,你又摸到人家家门去,人家不给你进,不让女儿见你,你能见到吗?最近新闻不是说了,男人换号,搬家,就是不给见,主观上不给见,你如何见?真是奇怪!前夫那样听前妻的话还会这样恶劣阻止母女相见吗?另外,我儿子五岁了,不要想当然,“这件事上面一个还没当妈妈的人来讲可能是很表面”,不管你这话是不是征对我,我也在此声明一下。
查看原文觉得LZ你太可笑了,什么凭空想象,这个本来就是事实,我们亲父继母这样的对待小孩本来就该受罚,作为一个母亲如果在这件事件讲自己没有错的,就该骂!
2011/07/12回复
顶这个,说的好。如果是我的话,真关心自己孩子,即使父亲不给看,我也会找机会在小区里面偷偷的看一下的,小孩总不可能每天都不出门吧?香港又不是多远,有心的话来不了吗?我也注意到生母不是到达当晚去看孩子,是第二天才去的,试问下如果我们在听到孩子如此被虐待的恶讯,还有心思休息嘛??太有悖于常理了。如果说孩子父亲搬家,除非他工作也换了,所有认识的亲人朋友都联系不上了,那还情有可原。
离婚的时候肯定会说明夫妻双方仍享有对另一个子女的探视权吧?如果被恶意的阻止探视,完全可以起诉啊,即使法院判决不一定能被执行,但是起码证明有努力过了。失去联系就不再努力,是否说明生母对孩子的爱不够彻底,不够纯粹,掺杂了几丝顾虑呢?
现在媒体的力量,社会舆论的力量也很大啊,要是我绝不会轻易放弃找到自己的孩子,可以去他单位告发,还可以找电视台或报纸媒体帮忙寻找的吧。有心的话一定可以做到。
孩子的父亲是人渣,我们都有这个共识了。那作为曾经的夫妻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前夫的本性,就怎么那么放心的让这样禽兽不如的父亲抚养几年了,都不去了解一下孩子的情况呢
所以我支持LZ,LZ并没有说不谴责生父继母,而是觉得生母也有一定的责任,至少是没有尽她作为一个母亲最大的努力和责任吧。小女孩太可怜了,生父继母自是千夫所指,可是如果生母能早点了解情况,至少还少遭受那么多罪吧。她有自己的家庭和后来的孩子需要照顾和顾虑我也能理解,可是,为什么能再坚持一点,再勇敢一点呢
2011/07/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