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本来以为向街道报备很容易办,想不到卡在这了,去委居,给了份报备表我看,需要提供好多资料,最关键的,我已经有计生证了,而且是七月办下来的,竟然还要我提供户口所在地的证明,证明的内容也就是计生证中的内容,这不就等于我提供了身份证,又要公安局出份身份证明吗?我办计生证已经是提交很多资料才办得下来的,这个证已经证明我没生过现在有资格生孩子,凭什么还要提交户口街道的证明,这边居委和街道也不听解释,就说要他们盖章就必须提交这个,说是领导要求的,我真是不明白了,我住这几年了,定期参加街道这边的孕检,我的情况他们也是有登记的,查一下就知道了,而且计生证也是七月办下来的,还要我提供这些无谓的证明,他们嘴皮说一说,我们就要费功夫到处跑去办,而且寄来寄去的,真是烦死了,再说了,我之前打电话过给市社保局,对方说报备很简单,可以在计生证上盖个街道的印,或者出份东西证明也行,想不到我去街道报备却这么复杂,不知道天河计生的主管部门是哪,真想投诉下这班人!
更新一下:
7.22日提交了一堆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居委,审核了好久,<备案表>盖到了居委的章,已经是周五了,要等下周二街道集中办公时间拿去审批.
7.26日一早去街道,做了个妇检,交了原件,复印件审核,因为没出到单位证明,要我写了份个人声明,盖了手印,因为我的计生证上没有"特殊情况"一栏,他们没办法在上面加意见,就收了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时在"现居地查孕记录"那里盖章,叫我五个工作日后来拿,我说哪用这么久,后面他们说周四来拿吧.希望一切顺利
7.28日,今天一早去街道,终于拿到证啦,就是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里的"现居住地查验记录"里写了"持证人已办理壹孩生育的验证备案手续"盖上了街道计生的印,拿这个本子和其它资料就可以去社保局办就医凭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