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在网上看到广州的生育津贴发放有两个版本
第一种: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第二种:生育津贴=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到底是哪一种呢?
另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女职工生育顺产的按上年度市属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25%计发,中“上年度市属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又怎么算,是不是网上公布的数据“2010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41元”?
(8月18日)昨日在“法律专家彭律师”论坛里了解到,原来产假时公司正常支付你工资,而且“产假期间的待遇不得低于正常出勤的待遇”,社保基金公司支付的生育津贴是给公司的,如果你的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多的钱就是公司的,毕竟生育保险都是公司出的,个人没出一分钱,这样做也合理。
另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我想是等社保基金把钱汇入公司账户时,公司再发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