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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8月18八卦节,篮子818《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三》,好拗口的标题啊!

20173179谈天说地

本月12日最高院终于正式下发了传闻多月的《婚姻法》解释三。一石激起千层浪了,引发了各路八卦的热议。一时间众说纷纭啊!

什么新婚姻法又如何如何了,帖子很热啊

趁着今天8月18日八卦节,我就全面来818这个解释三吧

PS:个人能力有限,也未必都是正确解释,八卦为主

各位姐妹有不同理解的欢迎讨论


先给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全文权威连接

http://www.court.gov.cn/qwfb/sfjs/201108/t20110815_159794.htm


自己做个电梯看看


    15、第十四条 离婚财产协议一定要办理了离婚证才生效啊!

    16、第十五条  对方获得的遗产问题如何解决

    17、第十六条 婚内夫妻间的借条

    18、第十七条 两人都有错,就没有离婚损害赔偿了

    19、第十八条 小样的,敢瞒着我存私房?离婚一百年都可以给你追回来了!
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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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子篮子沙发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
没有新婚姻法
49年以后,一共有两部婚姻法,1950年和1981年
2001年全国人大对81年婚姻法做了修订,一直到现在都是用它了
目前规范我们婚姻关系的法律是2001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现在我们讨论的是什么?
是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它的全名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08/18回复
篮子篮子板凳

那么引出第二个问题,什么叫司法解释

百度词条是这样说的“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最高法院所作的解释,对下级法院通常具有约束力。”

啥意思呢?

简单说,这个不是新的法律,只是最高院对各下级法院审理案件中适用的一个标准,就是办事准则之类的东西。

具体说,婚姻法其实很简单,一共就就那么五十一条,需要规范结婚、离婚、财产、孩子等内容。那么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各个法官用起来就有难度了。

2011/08/18回复

比如刚才这个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这就是司法解释的作用了

2011/08/18回复

回到我们解释三吧

其实确实不是新的婚姻法,只是一个根据婚姻法做出的新的解释,而这个解释其实也没有改变原来婚姻法的原则。我们来逐一的八吧。

2011/08/18回复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啊,如果张三和李四的不是重婚的,不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不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还没有治好的,也不是没有到20岁就忽悠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的。

但是张三居然可以找到除以上四个理由以外的理由去法院申请,去年他跟李四办的结婚证是无效的(还能有什么理由呢?我真的很好奇啊,八卦的指数超级高啊),这个事情不归法院管

法院他们老大最高院说了,你民政局审核不严格,给人忽悠了瞎给人办结婚证,这个事情你自己搞定。

张三可以去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说去年那结婚证办错了了,叫民政局的上级单位给你更改过来。

要是张三说,我不去ZF啊,他们黑

法院又说,那好吧,我也可以管管,不过不是来我的民事庭处理这个事情,去行政庭吧。

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这条好象很充数的感觉呢

就是法院在和民政局分责任来的,民政局办错了事情,别老来麻烦法院,你们自己也先处理一下,呵呵

2011/08/18回复
坑爹啊
写了好多
居然抽筋了!
2011/08/18回复

我就很奇怪了

那有那么倒霉的事情办理个结婚证明都可以办错了

反正这条的意思就是

万一真的那么倒霉

讨说法的时候要去对衙门

要么就是办错结婚证的民政局的上级单位

要么就是去法院的行政庭

如果象一般离婚官司去法院民事庭的,不好意思,恕不接待

2011/08/18回复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这条没有好八的,很简单

就是说,如果张三说,我家小张不象我呢,是不是我的种啊,我不能花冤枉钱养别人的儿子,他就去法院申请小张不是自己的儿子。

法院说,证据,我们要的是证据(呵呵,这句适合任何官司,大家务必要记住,简单来说就是,口说无凭)

张三说有啊,BALABALA(他真够毒的)

李四欲哭无泪啊,怎么看上这样的王八蛋啊

法院这个时候其实很简单,就叫小张和张三做个亲子鉴定不就完了。

不简单的是,亲子鉴定要钱的啊,该谁出钱都不会是法院出钱。都不出钱,法院不就干那了,没有依据判决了。

所以老大说,这个时候,如果李四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或者是没有钱去做),那么直接判张三胜诉。坑爹啊,女人们手中一定要有自己的钱啊,千万别忘了!

2011/08/18回复

第二段是反过来,意思差不多,有天跑来一个王五说,小张是我的娃,BALABALABALA证据一摆(李四还真命苦,所以女人要洁身自爱啊),李四面前依然两条路,要么同意小张和王五做亲子鉴定,要么就直接认为是王五的娃。(现在看起来,最悲催的是小张那娃了!作孽)

2011/08/18回复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条是规范那些不离婚,却不给钱养育子女的王八蛋的

就算没有离婚,如果一方就是不给钱养孩子,是可以以小孩的名义是可以告到法院的

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所以还包括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

2011/08/18回复

但是反过来,这个也是平等对待男女的,母亲也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那没有收入的母亲如果遇见不讲道理的老公,回头还以子女名义告个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那就悲剧了

所以,家庭妇女真是伟大,这样的可不是一般的亚历山大啊!

再次提醒各位姐妹注意

这条隐含意思是,老公不给家用是不违法的,不养老婆也是不违法的,只有不养孩子才是违法的。

2011/08/18回复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这个的意思就是说呢,如果不离婚是不给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是呢

如果张三这坏东西在外面做生意,把钱都转走了,或者跑澳门瞎**了,李四只要有证据了,就可以跟法院说,咱虽然现在不离婚,但是帮我们把目前的钱分了吧,他要赌就赌完他那半吧

这条无所谓好坏,真遇见那样的人,这条估计操作起来也难

但是多少有点保障吧

还是有很多善良的女同胞们,就算遇见这样的白眼狼为了孩子也不想离婚的,至少这条可以少多保住点财产用来抚养孩子。

2011/08/18回复

第二点相当有意思,不过可能一般人都不会注意

今天有个帖子非常给力,就是说,其实中国婚姻法这样一搞,赡养老人问题就严重起来了

我非常赞成

本来中国的亲权法律体系里面,就没有规定对配偶的父母有赡养义务的

我是说义务,义务,如果你自愿赡养公婆还是非常值得赞同,从到道德上也是应该的

好象也就继承法提到一点,配偶死亡后,继续赡养对方父母的,在老人去世后,该尽过赡养义务的人可以获得继承遗产的权利。

这条的隐含意思是,做媳妇的本来就没有公婆遗产的继承权,除非李四在做了寡妇以后还继续赡养老张和老张太太,他们去世的时候可以给李四一份,也不是必须的,仅仅是可以。

那么这个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意思就是说

如果李四妈妈突然骨癌住院,李四娘家为了救老人家已经没有钱了,李四要拿自己家的钱出来救老娘。张三说了,这个病没有得救的,多少钱都填不了无底洞。坚决不肯出钱

这个时候,李四可以申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用自己的那部分去救老娘

不过,等法院分割完了,她老娘还在不在啊?就现在法院那速度,我非常不乐观

2011/08/18回复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好难啊,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难道除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还有其他收益吗?

来源是哪里?

没有关系,不明白现学

我查查查,搜搜搜

我大概是这样理解的,不一定对啊

李四婚前有一套价值50万的房子,一笔5万存款

婚后,房子价值涨到100万,存款加利息也有5万5千了(那有那么高的利息,呵呵,比如了比如)

那么房子增殖的50万,和那5千利息,都是李四婚前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

这都是李四的个人财产

有天李四把房子变现,把存款取出来,投资了股票

那股票又赚了钱了,这个钱就不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了

算做生产经营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然后李四又把股票怎么怎么

最后李四的钱都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这样搞,以后谁敢随便乱动婚前财产啊,我觉得越解释越复杂了!

2011/08/18回复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这条太隐晦了

饶来饶去,肯定要把人给饶晕的

先说什么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11/08/18回复
整个看起来就是

张三找李四谈朋友,两人要结婚了,张三婚前有套房子
四说,结婚的可以,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现在有法律意识的姑娘多了去了)
张三说,行啊
李四说,口说无凭,咱签定个合同,盖个手印吧
张三一咬牙一跺脚,写了,签名了,盖了手印了
然后,结婚证办好了张三一直都没有去房管局办理加李四的名字哦
李四忍无可忍拿着那合同就去法院讨说法了
法院老大说了,菇凉,有法律意识知道讨说法是好的,但是法律也要学习透啊。
赠与合同是一定要财产权利转移才有效的
房屋的权利转移是以房管局改名为准的
你家这合同其实目前来看也不是一定有效的,
得问一问姑凉的郎君,现在是个啥意思
叫来张三一问
张三说,拉倒吧,我反悔了
法院说,菇凉,对不起了,法律规定,他是可以反悔的,你回家好好过日子吧,幸福是不可以用房子来衡量的(坑爹啊,这样没有诚信的WSN,哪还有什么幸福!)
或者张三说,呵呵,宝贝,爱猛所瑞,我忘记了,我们明天去办吧,不过你要出过户费哦法院说,菇凉你撤诉吧,回家和郎君办手续去吧,
记得哦,一定要加上名字的房产证拿在手才可靠哦,
不过菇凉,
还是要说一句,幸福不是靠房子来衡量的哦
2011/08/18回复
为什么我贴上的没有分段?
2011/08/18回复
整个看起来就是
张三找李四谈朋友,两人要结婚了,张三婚前有套房子
李四说,结婚的可以,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现在有法律意识的姑娘多了去了)
张三说,行啊
李四说,口说无凭,咱签定个合同,盖个手印吧
张三一咬牙一跺脚,写了,签名了,盖了手印了
然后,结婚证办好了
张三一直都没有去房管局办理加李四的名字哦
李四忍无可忍
拿着那合同就去法院讨说法了
法院老大说了,菇凉,有法律意识知道讨说法是好的,但是法律也要学习透啊。
赠与合同是一定要财产权利转移才有效的
房屋的权利转移是以房管局改名为准的
你家这合同其实目前来看也不是一定有效的,得问一问姑凉的郎君,现在是个啥意思
叫来张三一问
张三说,拉倒吧,我反悔了
法院说,菇凉,对不起了,法律规定,他是可以反悔的,你回家好好过日子吧,幸福是不可以用房子来衡量的(坑爹啊,这样没有诚信的WSN,哪还有什么幸福!)
或者
张三说,呵呵,宝贝,爱猛所瑞,我忘记了,我们明天去办吧,不过你要出过户费哦
法院说,菇凉你扯诉吧,回家和郎君办手续去吧,记得哦,一定要加上名字的房产证拿在手才可靠哦,不过菇凉,还是要说一句,幸福不是靠房子来衡量的哦
2011/08/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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