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已各签一次,香港过澳门后能再回香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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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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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可以,你有两次香港签就得
2011/11/04回复
转发给来港时有打算兼游澳门的内地同胞们。//@香港旅游发展局: #旅游知识小科普#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持有香港签注入境香港后,在签注有效期内前往澳门并返回香港,不算做二次入境香港,仅使用香港、澳门签注各一次,谢谢!
网上是这样写的,本人没亲身经历过,你最好还是要问一下香港出入境处!
网上是这样写的,本人没亲身经历过,你最好还是要问一下香港出入境处!
2011/11/04回复
当然不可以啦
2011/11/04回复

haohaoma29:
转发给来港时有打算兼游澳门的内地同胞们。//@香港旅游发展局: #旅游知识小科普#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持有香港签注入境香港后,在签注有效期内前往澳门并返回香港,不算做二次入境香港,仅使用香港、澳门签注各一次,谢谢!网上是这样写的,本人没亲身经历过,你最好还是要问一下香港出入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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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 行 程
11. 根 据 现 行 安 排 , 内 地 居 民 来 港 , 必 须 持 有 有 效 的 《 往 来 港 澳 通 行 证 》 及 有 关 签 注 。 一 般 而 言 , 持 有 有 效 签 注 的 内 地 旅 客 , 如 能 符 合 一 般 入 境 条 件 , 会 获 准 以 访 客 身 份 入 境 香 港 , 而 逗 留 期 限 是 会 按 所 持 签 注 类 别 而 定 。 至 于 有 关 签 注 的 使 用 次 数 , 可 以 是 1 次 有 效 、 2 次 有 效 、 或 多 次 有 效 。
12. 有 鉴 上 述 人 士 于 访 港 期 间 , 或 会 顺 道 到 邻 近 地 区 ( 如 澳 门* ) 或 境 外 短 暂 观 光 ( 包 括 乘 船 往 公 海 游 覧 ) , 为 方 便 这 些 内 地 访 客 完 成 上 述 「 附 带 行 程 」 后 需 取 道 香 港 返 回 内 地 , 本 处 有 下 列 措 施 :
- 若 旅 客 完 成 「 附 带 行 程 」 再 抵 港 时 的 日 期 早 于 前 次 入 境 时 获 准 留 港 的 期 限 , 而 该 旅 客 符 合 一 般 入 境 条 件 , 本 处 人 员 将 再 次 给 予 先 前 逗 留 期 限 , 让 该 旅 客 入 境 ( 例 如 离 境 前 所 享 逗 留 期 限 为 五 月 八 日 , 再 抵 港 日 为 五 月 四 日 , 旅 客 可 获 准 入 境 逗 留 至 五 月 八 日 ) ;
- 如 旅 客 的 再 抵 港 日 刚 好 为 先 前 逗 留 期 限 的 最 后 一 天 , 而 该 旅 客 符 合 一 般 入 境 条 件 , 本 处 人 员 将 给 予 额 外 一 天 的 逗 留 期 限 , 以 便 其 取 道 本 港 返 回 内 地 ( 以 前 述 例 子 , 如 再 抵 港 日 为 五 月 八 日 , 一 般 将 可 获 予 逗 留 至 五 月 九 日 ) 。
2011/11/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