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厅昨日提交给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的一份《关于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广东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7502.9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末余额与本级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5.73%,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后债务率为64.22%,低于多数国家确定的100%的控制标准,广东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报告中也提到,过半市县债务是靠土地出让收入来“偿债”,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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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说了。要么卖地还债,要么就加税,要么就赖账。
大家想选a.b,c哪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