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公式是对的,违约金为2640元。土地纠纷有刁民故意挡路施不了工等等问 ...

2012年1月2日我们去收房。告知房屋面积比预算的少,结果导致实付房款已经差不多达到总房款的99.4%,仅剩2000多一点未付清了。当时没有具体问起延期交房的赔偿。
今天去交一些办理房产证的证件又问起这事,竟然说是减免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230多元。而我们按合同算滞纳金有2600多元,当然和他们理论。他们居然说合同注明了免责条款!
这个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根本没有告知我们!说比如因为土地纠纷等等问题有刁民故意挡路施不了工呀什么什么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进度。 我认为地震、洪水、火灾、冰雹之类才能叫做“不可抗力因素”吧?
不过没有见到具体处理这个问题的经理,下次去见他一定要有所准备!具体的有关法律的细节不是很懂,所以希望有识之士能提供一些比较专业的意见!
开发的土地是开发商拍卖所得。合同里关于延期交房问题如下面第四条:

好霸王的条款! 细看看第五条:他们违约是按月计违约金,我们违约是按日计算!

另外想问清楚,交了33万的话,是不是33万*0.002*4=2640元?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指教!别让开发商得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