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事业单位,现在临时工要转劳务派遣,帮同事问下以下情况该怎么办,自己研究了下劳动法,好像不大明白,熟悉的MM帮下忙,给下提议,该怎么样保障权益。有个职工是退伍军人来的,在单位工作八年了,之前一直没有签订合同,现在转劳务派遣,一年一签,还要他先写辞职信。这对工作满十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有影响吗??他该不该签啊??另外一个职工是签了五年合同,现在还有三年才到期,也是要求辞职再和劳务公司一年一签。而且说一年一签连公休假期都取消了。
这个同事应该是可以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因为他工作到现时还没签过合同,新劳动法上规定如果用工超过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就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还要补签合同,新劳动法2008年出台,现在是2012年了,也就是说这个员工新法出来后3年多了都没签合同,是不是应该视为无固定,且公司要与他补签,而且有可能得双倍工资发放
Zukee:无固定合同要建立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基础上的,现时签订这合同有两种,一是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转签无固定,二是签订两次合同不少于两年期的,在第三次签合同时可转签无固定合同。但变更单位不能签无固定合同了。查看原文那就是说改签劳务派遣的话,即使是在同个单位工作都不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