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重大疾病保险
13632110家庭理财
20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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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空789:
哦,那不错啊。有没理赔真实案例啊。
查看原文您好:
这是提及的索赔案例,由于投保客户们都非常的健康,所以并没有重疾索赔历史.
以下附上医疗保险索赔记录,
http://www.gzmama.com/home.php?mod=space&uid=7275155&do=album&id=46731
祝您:万事顺意
这是提及的索赔案例,由于投保客户们都非常的健康,所以并没有重疾索赔历史.
以下附上医疗保险索赔记录,
http://www.gzmama.com/home.php?mod=space&uid=7275155&do=album&id=46731
祝您:万事顺意
2012/06/14回复
以诺千金:
我说了是个故事,故事当然不会全是准确信息啊,网上直接复制过来的。这个故事只是想告诉你,货币有高位地位,你在高位进低位出自然是要亏的,放到股票市场房产市场都一样。但保险有一点不同,保险不要你随时兑现,以后真的要索赔或期满时,那时的汇率怎样,现在的人谁也说不好,只能到那时看。这是大实话。你提出的影响确实存在,但也只是客观存在,跟你实际的生活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你又不是现在要索赔。至于退保,那更是傻子才做的事。
查看原文你说的这些,不无道理。但是既然是买保险,那得买得明明白白,不明白的地方自然是要了解清楚,不然,就会变成那个退保的傻子。
2012/06/15回复
:
很简单,香港金融是面向全球市场的,大陆人可以买日本人可以买美国人可以买,是个地球人都可以买。可国内不但不给外面来卖,也不给里面去买。投资也一样,你想买境外的,做梦!老老实实把钱留在国内,最后钱是谁的,还需要说吗?呵呵
2012/06/15回复
小狐狸007:
你说的这些,不无道理。但是既然是买保险,那得买得明明白白,不明白的地方自然是要了解清楚,不然,就会变成那个退保的傻子。
查看原文这是当然,我也诉求我的客户都明白自己买了什么。不过一般选择来香港买的,基本都不在意那点汇率了,求的不过是个安全性。当然我说的是我的主要客户群,别人我就不知道了,呵呵。
2012/06/15回复
小狐狸007:
没敢在香港买重疾及医疗险,虽然听说香港的重疾比较便宜,但是那些英文条款我真的看不懂。只是买了意外及人身险。意外及人身险木有神马地域要求吧,最多会要求不去那些战乱国家。
查看原文请问这位妈妈买的是香港哪间公司的?本计划近期到香港买保险,你不说我还真不知道原来香港的合同条款竟是英文!
2012/06/15回复
杰斯妈妈:
请问这位妈妈买的是香港哪间公司的?本计划近期到香港买保险,你不说我还真不知道原来香港的合同条款竟是英文!
查看原文谁说的,我的保单就是中文的,是可以你选择中文或英文的啊
2012/06/15回复
Coward:
根据您的言语中的疑问,特此简单的作出一些解释,希望解答您对本网站上面的一些实际疑问:Q:中国保监会对大陆这边的规定是,客户必须有住所地址或工作地址在当地,才可以在当地买保险.A:由于两地法律的修订采用不同的标准,所以理论上可以独立分开处理,不宜并论. 此外根据中国保险法律规定,境外人士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境外人士在中国买商业保险,要有合法身份证明,除此以外,一般没有特殊限制。以意外险为例,如果要买1年期的,需要居住1年以上;如果居住不满1年,只能买到更短期的意外险。Q:不知道为什么不对香港的保险做出这样的规定呢?或者说有,只是我们不知道或被代理人操作掩盖过去了?A:①香港是一个自由贸易港口,理论上不会限制任何国籍居民在香港境内的任何投资活动,创业活动,以及享受良好金融投资环境,医疗水平环境,优质生活服务.而实际的保险应用是可以任何国际居民在任何国家投保的,投保时需要遵守当地的投保规则. ②根据<第二次粤港澳深保险监管联席会议>内容,内容涵盖各地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中介人的规管架构以及香港保险公司向内地人士销售人寿保单问题.在香港保险公司向内地人士销售人寿保单这个议题上,与会各方取得一致共识:任何在香港已获授权的保险公司或其委任代理人,如欲在内地经营保险业务,必须先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许可,并根据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来经营保险业务。如未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而在内地直接销售保单,即属违规行为。在香港保险公司向内地人士销售人寿保单这个议题上,与会各方取得一致共识:任何在香港已获授权的保险公司或其委任代理人,如欲在内地经营保险业务,必须先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许可,并根据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来经营保险业务.如未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而在内地直接销售保单,即属违规行为.Q:前几年来大陆这边卖保险的代理人还遮遮掩掩的,现在可是光明正大地卖了,而且通常还很嚣张!A:根据保险监督处的指引,任何的香港代理人是不可以在中国境内进行销售活动,保障分析,提出到香港投保的邀请.Q:并且还有很多不具备香港保险销售资格的人也在这里叫嚣,通常也就是个介绍的中间人而已A:详细的销售资格应要求代理人提供"保险代理注册号码",并在"香港保监处"提供的咨询方式查验,以便确认该人士的香港保险销售资格.任何不持有香港工作资格的人士均不属于香港保险认可范围,香港保险公司目前并未和任何国内理财公司有直接业务来往,也并不具有直接业务来往资格.Q:买保险服务很重要,但这些中间人把你介绍给什么样的代理人,客户通常在签单之前都是不知道的A:详细的销售过程,应当由当事人与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直接商讨是次的保险计划,并确认双方资格与关系,不建议任何的0接触式销售行为.注:①以上资料均为人手录入,不负责任何词汇输入错误的责任.②大部分资料来源于可信途径,不保证100%资料真实性质.③以上均为个人意见,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应.祝:事业蒸蒸日上.附:人民网"香港保险性价比更高 内地人赴港买保险热情不减"http://finance.people.com.cn/insurance/GB/15584826.html
查看原文你好赵生!香港的保险正式合同是英文版?那对于不懂英文的人来说彼不是没有保障?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另外有人告诉我香港的保险公司条文法规基本上都是参照国际保险法,而内地只是按中国保险法执行相关条文法规,有这回事吗?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
2012/06/15回复
回复 Debbit 的帖子
您好,
回答问题如下:
Q:国内的不给外面的来卖
A:据条文的限制为:不能以销售为唯一目的公开活动,例如在街边派发宣传单张,在国内设立办事处,而私人身份的协助分析,以及引用网络公布信息的转发,这并不涉及销售活动.
Q:也不给里面的去买
A:国内人士可以通过申请赴港定居或赴港工作,参与香港保险的销售活动.
买保险不限制任何的国境人士,任何国籍人士均可以在香港投保.
Q:那你过来卖,让里面的出去买,不就说明有问题了吗
A:销售人员不可兜售保险计划,也不能邀请投保人士到香港投保,不能安排内地人士赴港.
客户主动表示想要了解,销售人员在不涉及邀请投保的范围内,作出一定的条款解释,私人见解,不属于销售活动.
例如:就目前已投保客户,均为客户主动联系并且要求赴港投保,其中不涉及任何邀请成分.
Q:最起码,目前来说是不受大陆法律保护的!
A:从理论上分析,国内产品受国内保障,国外产品受国外保障,两者没有任何冲突.其次我们知道在国内的"维护自身权益"成本以及效益是如何.
Q:不管怎么样,中国就是一个zf监管体制的国家,还没有完全市场化!
A:这正是香港成熟市场的表现所在,买卖处于双方公平承诺要求,并且签署协议,每个客户均有知情权,选择权,选择国产或者进口产品,这都是公平公正的.
Q:为什么要引导个人来跟ZF做抗争呢?
A:这里没有任何的抗争示例,香港属于中国管辖,应用于一国两制效力,仍然采用自主方式管理经济与贸易,此事件仅涉及到保险费用以及保障,属于个人商业行为.
Q:牺牲的会是谁?
A:无人会牺牲,投保人士的身故可以获得赔偿,按照国内的计划和香港的计划,分别赔偿两个不同额度的款项,而且两方支出的保费情况相若.
Q:这个论坛里面的好几个所谓香港的代理人天天都在这里鼓吹算是怎么回事?
A:这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不代表保险公司,也不代表整个代理人市场.
Q:难道这不算是违法的吗?
A:某程度上叫做"不合法",不属于"违法"范畴,个人素质的监管不属于行业硬性指标,还请谅解.
以上资讯仅为工作经验之建议,不代表任何保险公司立场.
实际详情还需更多家庭资料以及实际需要价值,更多详情可以短消息联系.
祝:身体健康.
您好,
回答问题如下:
Q:国内的不给外面的来卖
A:据条文的限制为:不能以销售为唯一目的公开活动,例如在街边派发宣传单张,在国内设立办事处,而私人身份的协助分析,以及引用网络公布信息的转发,这并不涉及销售活动.
Q:也不给里面的去买
A:国内人士可以通过申请赴港定居或赴港工作,参与香港保险的销售活动.
买保险不限制任何的国境人士,任何国籍人士均可以在香港投保.
Q:那你过来卖,让里面的出去买,不就说明有问题了吗
A:销售人员不可兜售保险计划,也不能邀请投保人士到香港投保,不能安排内地人士赴港.
客户主动表示想要了解,销售人员在不涉及邀请投保的范围内,作出一定的条款解释,私人见解,不属于销售活动.
例如:就目前已投保客户,均为客户主动联系并且要求赴港投保,其中不涉及任何邀请成分.
Q:最起码,目前来说是不受大陆法律保护的!
A:从理论上分析,国内产品受国内保障,国外产品受国外保障,两者没有任何冲突.其次我们知道在国内的"维护自身权益"成本以及效益是如何.
Q:不管怎么样,中国就是一个zf监管体制的国家,还没有完全市场化!
A:这正是香港成熟市场的表现所在,买卖处于双方公平承诺要求,并且签署协议,每个客户均有知情权,选择权,选择国产或者进口产品,这都是公平公正的.
Q:为什么要引导个人来跟ZF做抗争呢?
A:这里没有任何的抗争示例,香港属于中国管辖,应用于一国两制效力,仍然采用自主方式管理经济与贸易,此事件仅涉及到保险费用以及保障,属于个人商业行为.
Q:牺牲的会是谁?
A:无人会牺牲,投保人士的身故可以获得赔偿,按照国内的计划和香港的计划,分别赔偿两个不同额度的款项,而且两方支出的保费情况相若.
Q:这个论坛里面的好几个所谓香港的代理人天天都在这里鼓吹算是怎么回事?
A:这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不代表保险公司,也不代表整个代理人市场.
Q:难道这不算是违法的吗?
A:某程度上叫做"不合法",不属于"违法"范畴,个人素质的监管不属于行业硬性指标,还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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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