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与户口地址一致,并且实实在在是居住在这个地址的。就不用理会房产证上多的名字。
但是这个实际居住呢,通常就要居委会开证明咯,有事没事多点到居委会串门,咨询一下他们的主任,弄个眼熟。
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地段生?
266219家有小学生
我们家的房产证分别是我老公、我家婆、我小叔三人共同拥有,户口簿户主是我老公,户口成员是我跟我儿子,一共三人。这套房子是我们夫妻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房产。
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属于地段生吗?我们户口地段属于荔湾区中山八小学,也就是西关外语实验小学。今年已报读的家长能给些意见吗?
儿子还有两年就读小学了,很担心我们的情况不是“人户合一”。
2012/05/17
全部回帖
星河中的天星:
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与户口地址一致,并且实实在在是居住在这个地址的。就不用理会房产证上多的名字。但是这个实际居住呢,通常就要居委会开证明咯,有事没事多点到居委会串门,咨询一下他们的主任,弄个眼熟。
查看原文很有用的信息,谢谢教路!
2012/05/19回复
2012年荔湾区小学招生宣传资料
怎样才符合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的地段生资格?
(1)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和购房协议(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2)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的,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6年级,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并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和购房协议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3)属祖辈房产,能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与祖辈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和购房协议(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6年级,且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12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居住满两年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4)属手续完备、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适龄子女,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其他独立房产,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该地址户籍户主与租赁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5)根据《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蓝印户口人员“在入托、入园,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报考本市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险、申领公积金贷款和营业执照等方面享受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同等待遇”的规定,持荔湾区蓝印户口的符合人户一致条件、证明齐备的适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6)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转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的通知》(穗教转【2010】171号)执行。
(7)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并经审批公示的照顾借读生,能提供其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和购房协议、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内对口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子女户除外)。
怎样才符合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的地段生资格?
(1)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和购房协议(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2)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的,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6年级,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并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和购房协议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3)属祖辈房产,能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与祖辈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和购房协议(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6年级,且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12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居住满两年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4)属手续完备、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适龄子女,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其他独立房产,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该地址户籍户主与租赁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5)根据《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蓝印户口人员“在入托、入园,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报考本市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险、申领公积金贷款和营业执照等方面享受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同等待遇”的规定,持荔湾区蓝印户口的符合人户一致条件、证明齐备的适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6)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转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的通知》(穗教转【2010】171号)执行。
(7)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并经审批公示的照顾借读生,能提供其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和购房协议、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内对口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子女户除外)。
2012/05/19回复
如果不符合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按哪种办法入学?
如果不符合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按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入学,统筹安排入学的学生与按对口服务地段入学的学生同等待遇。
(1)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荔湾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因拆迁原因造成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户籍在荔湾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其他区的,可以凭拆迁协议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非原户籍所在地的,由荔湾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荔湾区,属永迁性质已实际居住在其他区的,应马上将户籍迁到实际居住地,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永迁性质居住在在荔湾区的,应尽快将户籍迁入荔湾区实际居住地,并在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申请学位,如果确实因未设门牌等原因无法办理户籍迁移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为做好入学地段的统筹规划,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子女户除外),如同一户籍及同一房产或同一租住房,在其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已经有学生在读1―6年级的,该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凡属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入学,先到户籍对应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负责办理登记的学校报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凡属统筹安排学位的,先到户籍对应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负责办理登记的学校报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
今年适龄儿童入学的年龄段是什么?
年满6周岁,凡200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为今年的入学年龄段。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报名登记点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今年荔湾区小学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理招生登记手续?
4月30日将在区属各小学门口张贴《2012年荔湾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指南》,5月6日在区属各小学和各街道社区居委公布栏统一公布各学校的服务招生地段,请届时留意区内各小学和各社区居委会的公布栏,并按照入学指南的提示办理各项手续。
5月12日―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是荔湾区办理入学登记的时间,请于规定时间内先到户籍对应地段的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办理入学登记需提交哪些相关的资料证明?
1、户口簿;2、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3、儿童计划免疫证;4、独生子女证(违反计划生育的要有处理罚款证明及结扎证明)。
小孩未满六周岁,今年能否登记入学?
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小学招生对象是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原则上不属于今年小学招生的对象。
居住在荔湾区的没有广州市属户籍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学位?
居住在荔湾区的非穗籍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可以在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自行申请学位,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学位接收的,可到我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民办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
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办转[2010]73号)的精神,我区为稳妥推进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今年先在南片(原芳村片)部分学校定点试行,根据区情视试行情况再逐步调整政策。
经教育局批准的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按居住地对口服务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如果不符合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按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入学,统筹安排入学的学生与按对口服务地段入学的学生同等待遇。
(1)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荔湾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因拆迁原因造成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户籍在荔湾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其他区的,可以凭拆迁协议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非原户籍所在地的,由荔湾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荔湾区,属永迁性质已实际居住在其他区的,应马上将户籍迁到实际居住地,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永迁性质居住在在荔湾区的,应尽快将户籍迁入荔湾区实际居住地,并在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申请学位,如果确实因未设门牌等原因无法办理户籍迁移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为做好入学地段的统筹规划,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子女户除外),如同一户籍及同一房产或同一租住房,在其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已经有学生在读1―6年级的,该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凡属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入学,先到户籍对应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负责办理登记的学校报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凡属统筹安排学位的,先到户籍对应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负责办理登记的学校报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
今年适龄儿童入学的年龄段是什么?
年满6周岁,凡200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为今年的入学年龄段。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报名登记点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今年荔湾区小学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理招生登记手续?
4月30日将在区属各小学门口张贴《2012年荔湾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指南》,5月6日在区属各小学和各街道社区居委公布栏统一公布各学校的服务招生地段,请届时留意区内各小学和各社区居委会的公布栏,并按照入学指南的提示办理各项手续。
5月12日―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是荔湾区办理入学登记的时间,请于规定时间内先到户籍对应地段的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办理入学登记需提交哪些相关的资料证明?
1、户口簿;2、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3、儿童计划免疫证;4、独生子女证(违反计划生育的要有处理罚款证明及结扎证明)。
小孩未满六周岁,今年能否登记入学?
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小学招生对象是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原则上不属于今年小学招生的对象。
居住在荔湾区的没有广州市属户籍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学位?
居住在荔湾区的非穗籍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可以在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自行申请学位,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学位接收的,可到我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民办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
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办转[2010]73号)的精神,我区为稳妥推进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今年先在南片(原芳村片)部分学校定点试行,根据区情视试行情况再逐步调整政策。
经教育局批准的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按居住地对口服务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2012/05/19回复
如果不符合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按哪种办法入学?
如果不符合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按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入学,统筹安排入学的学生与按对口服务地段入学的学生同等待遇。
(1)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荔湾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因拆迁原因造成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户籍在荔湾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其他区的,可以凭拆迁协议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非原户籍所在地的,由荔湾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荔湾区,属永迁性质已实际居住在其他区的,应马上将户籍迁到实际居住地,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永迁性质居住在在荔湾区的,应尽快将户籍迁入荔湾区实际居住地,并在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申请学位,如果确实因未设门牌等原因无法办理户籍迁移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为做好入学地段的统筹规划,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子女户除外),如同一户籍及同一房产或同一租住房,在其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已经有学生在读1―6年级的,该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凡属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入学,先到户籍对应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负责办理登记的学校报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凡属统筹安排学位的,先到户籍对应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负责办理登记的学校报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
今年适龄儿童入学的年龄段是什么?
年满6周岁,凡200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为今年的入学年龄段。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报名登记点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今年荔湾区小学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理招生登记手续?
4月30日将在区属各小学门口张贴《2012年荔湾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指南》,5月6日在区属各小学和各街道社区居委公布栏统一公布各学校的服务招生地段,请届时留意区内各小学和各社区居委会的公布栏,并按照入学指南的提示办理各项手续。
5月12日―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是荔湾区办理入学登记的时间,请于规定时间内先到户籍对应地段的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办理入学登记需提交哪些相关的资料证明?
1、户口簿;2、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3、儿童计划免疫证;4、独生子女证(违反计划生育的要有处理罚款证明及结扎证明)。
小孩未满六周岁,今年能否登记入学?
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小学招生对象是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原则上不属于今年小学招生的对象。
居住在荔湾区的没有广州市属户籍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学位?
居住在荔湾区的非穗籍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可以在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自行申请学位,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学位接收的,可到我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民办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
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办转[2010]73号)的精神,我区为稳妥推进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今年先在南片(原芳村片)部分学校定点试行,根据区情视试行情况再逐步调整政策。
经教育局批准的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按居住地对口服务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如果不符合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按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入学,统筹安排入学的学生与按对口服务地段入学的学生同等待遇。
(1)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荔湾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因拆迁原因造成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户籍在荔湾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其他区的,可以凭拆迁协议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非原户籍所在地的,由荔湾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荔湾区,属永迁性质已实际居住在其他区的,应马上将户籍迁到实际居住地,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永迁性质居住在在荔湾区的,应尽快将户籍迁入荔湾区实际居住地,并在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申请学位,如果确实因未设门牌等原因无法办理户籍迁移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为做好入学地段的统筹规划,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子女户除外),如同一户籍及同一房产或同一租住房,在其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已经有学生在读1―6年级的,该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凡属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入学,先到户籍对应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负责办理登记的学校报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凡属统筹安排学位的,先到户籍对应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负责办理登记的学校报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
今年适龄儿童入学的年龄段是什么?
年满6周岁,凡200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为今年的入学年龄段。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报名登记点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今年荔湾区小学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理招生登记手续?
4月30日将在区属各小学门口张贴《2012年荔湾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指南》,5月6日在区属各小学和各街道社区居委公布栏统一公布各学校的服务招生地段,请届时留意区内各小学和各社区居委会的公布栏,并按照入学指南的提示办理各项手续。
5月12日―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是荔湾区办理入学登记的时间,请于规定时间内先到户籍对应地段的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办理入学登记需提交哪些相关的资料证明?
1、户口簿;2、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3、儿童计划免疫证;4、独生子女证(违反计划生育的要有处理罚款证明及结扎证明)。
小孩未满六周岁,今年能否登记入学?
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小学招生对象是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原则上不属于今年小学招生的对象。
居住在荔湾区的没有广州市属户籍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学位?
居住在荔湾区的非穗籍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可以在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自行申请学位,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学位接收的,可到我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民办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
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办转[2010]73号)的精神,我区为稳妥推进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今年先在南片(原芳村片)部分学校定点试行,根据区情视试行情况再逐步调整政策。
经教育局批准的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按居住地对口服务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2012/05/19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