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我买了一套房子,钱已交了。业主和租客签了好几年的租赁合同,业主说可以让租客走人我们才签的合同,合同上也说明房子不能有租客的。但是现在租客死活不肯走,我们没有办法住进这个房子。业主说会和租客打官司,但我们听人说打官司要很久,而且也不一定能要那个租客走。好苦恼啊。
感谢妈网各位的热心解答。很感动啊!!!我想要原业主与租客友好协商,但是租客对原业主很有意见,完全不肯和他讲话。业主没办法才和我们说要打官司的,但过了一个月都没有开庭,也许原业主不想管这事,也不想赔租客两个月的租金,只是拖着我们吧。现在我们扣起了业主几万元作尾款,想逼他尽快解决。但好像作用不大。头疼
这都怪我们,看房有租客在里面,业主叫我们不要紧张,也不要骚扰租客。说已经跟租客说好了,买卖合同上也写清楚了业主自已会处理的,保证无租赁合同。怎么知道后来他说租客又反悔不想走了。我想我现在要做的事就是找律师问下情况,打官司是否有胜算,然后再去求求租客吧。停电停水不想做,实在觉得不太厚道。
原业主很明确的和我说:和你说了有租赁合同,我们签约前我已提前一个月发律师信告诉租客终止租赁合同了,不存在什么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至于租客不肯走,是我没有预想到的。我已经尽了告知义务,至于无法按买卖合同规定按时交出房子我也不想的。相当义正言词,反倒搞得我不知道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