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1、户口所在地没有房产。
目前女儿户口跟我,属越秀区建设五马路,但我们只是有户口,没有该地段的房产。
2、越秀区童心路有房产,但房产证是我爸的名字(单位宿舍已购买),我没名。
越秀区童心路房产属于登峰小学(省一级)路段。
3、白云区怡新路有房产,而且房产证有我名字。(目前常住地)
白云区怡新路房产属于京溪小学(省一级)路段。
基于以上情况,如果读京溪小学,理上是可以把户口迁回来怡新路就可以入读。我父母照顾接送很方便,但是,白云区没什么好中学。我不大愿意让女儿读同和中学之类。
如果读越秀区的学校,好学校选择就很多了。但接送比较麻烦,童心路是楼梯楼,比较旧。
是否一定需要在童心路房产证上添加我名字,然后把户口迁回童心路,女儿才可以按政策入读登峰小学?不加名可以吗?

或者有家住在中学附近的看到学生们的精神面貌和行为习惯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