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寿险的理解,欢迎讨论
1185346家庭理财
定寿的话我准备规划到60岁,在此之前S掉的话估计有3种情况吧,在此之后的话S了也就S了,家人的生活有保障孩子也长大了,不需要给谁留什么(我是没准备给孩子留多少家产的,给他健康的体魄和智慧的头脑就足以,这种靠死亡换来的家产更加不会留):
1、自然死亡
2、意外
3、疾病
对于我这个30多岁的职业低风险少出门青壮年来说,我国平均寿命都70多了1的可能性在60岁之前极小吧、2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小的、3的可能性是最大的,但是现在很多疾病都是可以治疗的而随着医学的发展治疗的可能性就更大。
由此推断,每年花几千块去买一个概率极小的让人恐怖的事件发生,不如把钱花到买重疾险上面去多给生存留希望的事情什么区。
所以我的规划是买意外和重疾,大家觉得怎么样呢?
2012/08/12
精选回帖
贴主是很懂得思考、分析,及学习的一位朋友,赞! 其实严谨一点讲,导致身故的原因除了意外就是疾病了,不存在自然死亡,自然死亡是一种不太正确的说法,实质上它也是因为人体的某个器官机能衰竭而未表露在外的一种疾病身故! 其实很多时侯有考虑重疾险了,为什么还要考虑一份寿险保障?这样配置只是为了更加稳妥和安心!重疾险险中一般也会涵盖身故寿险保障,但是发生重疾后需要的不仅仅是高昂的治疗的费用,还有更多的可能是大病后不能工作造成的失去工作、失去收入来源的可能;另外家庭情况不好的话,有可能因为这一场病让整个家庭倾家荡产、负债累累,到最后未必这个病人就一定能拯救得过来而身故;重疾险重疾确诊后就可以一次性赔付一笔资金用于接受治疗,如果有配置一份定期寿险保障的话,虽重疾保障赔付过合同中止了,但在定寿有效期内没治好人又走了就可以再多赔一笔生命保障,这笔钱可以支撑一下整个家庭的生活,或用于还债、还房贷、或小孩的教育,均可! 重疾险的费率一般都会比定寿的保费要高,所以在重疾保障的基础增加配置一份针对家庭责任最重阶段的定期寿险,等于是在重疾保障的基础上又加了一把锁,更加的双保险! 意外险同样的我们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身故保障,对于没有达到身故而严重伤残的保障同样不容忽视,意外身故意外险可以100%全额赔付,而一般残疾是要拿投保额度乘以国家规定的残疾比例表中残疾对应的赔付比例,而残疾发生后或许要比直接OVER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打击还要大,不能工作、没有收入这是很严重的问题,意外险的保障同样非常重要,不容忽视! 未来能发生什么、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估测,概率对我们每个个体来讲,要么是1(100%),要么是0,没有99%和60%,保险的规划其实就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全面的配置才能有效的最大化的实现人生风险的转嫁,有时我们自己能想到的问题还是比较有限的,多沟通、多交流得到的启示也会更多一些,保险就是一份安心、一份保障,不必想得太复杂,以上希望能对贴主有所帮助!
2012/08/12回复
条件允许买多点重疾保额是没有错的,每种产品还是有它自己本身的功能,当然规划时可以根据自己的侧重关注方向进行重点配置! 考虑保险其实就是为了两方面:1,保自己 (借保险公司的力量增强自己应对风险的能力) 2,保家人 (真有事发生,帮我们延续对家人的爱与责任) 无事发生,我们获得的是健康和时间,能创造和积累更多的财富,保险对我们而言就是锦上添花;有事发生,我们获得的是一笔赔偿,是在借力增强自己对应风险的能力,保险对我们而言则是雪中送炭!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2012/08/12回复
广州第一穷人39楼
【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下列定义的手术。该疾病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以下重大疾病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的疾病。(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二)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三)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2.肝性脑病;3.B 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四)良性脑肿瘤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五)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六)深度昏迷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七)双耳失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在0至3周岁保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双耳失聪不在保障范围内。(八)双目失明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眼球缺失或摘除;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九)瘫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 180 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十)严重脑损伤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十一)严重Ⅲ度烧伤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以下重大疾病是本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的疾病范围之外增加的疾病。(十二)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因多种原因(先天性疾病除外)造成的双肾脏功能突然地急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60 天以上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十三)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指心肌的局限性或弥漫性炎性病变,心肌纤维发生变性和坏死,导致心脏功能衰竭,但先天性疾病造成的除外。其诊断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明确的心肌炎诊断,须同时具备下列临床表现及检查结果:(1)胸痛、心悸、全身乏力的症状;(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显示心肌炎;(3)体检有心脏扩大、心音减弱、心动过速或过缓等体征。2.心力衰竭诊断,下列临床表现及检查结果呈阳性达 4 项者:(1)突发呼吸困难;(2)心动过速、室性奔马律;(3)心脏肿大、肺部罗音;(4)颈静脉压>2.1KPa 并有肝肿大或身体水肿;(5)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心力衰竭;(6)X 线胸片:肺淤血或心影扩大;(7)超声心动图检查:心脏及大血管的解剖结构改变、血液动力学改变、心功能情况改变提示心力衰竭。(十四)严重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指因多种原因(先天性疾病除外)造成骨髓造血功能突然地急剧衰竭,导致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2)网织红细胞<1%;(3)血小板绝对值≤20×109/L。(十五)脊髓灰质炎(瘫痪型)指由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而引起的麻痹性疾病,经由本公司认可的神经专科医生确诊并出现持续3个月以上的瘫痪。------------------------------------重疾险的条款里有一点很值得注意,那就是先天性疾病免赔。家族病史中有问题的,保险公司是不受理的。但是医保没有此类限制。
2012/08/1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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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朵菊花板凳
我说下我的理解:
1,60岁前,无自然死亡,和你一样。
2,重疾的保障是给被保人的,寿险和意外伤害的保障是被保人的家人的。
3,我们生不生病多少是可以控制下的,如保持心情开朗,注意起居饮食等,意外却是不受我们意志可控的。
产品我一如的推荐:
消费型的保险和投连保险。
当然,买保险的第一步,是要确定保额先。。
1,60岁前,无自然死亡,和你一样。
2,重疾的保障是给被保人的,寿险和意外伤害的保障是被保人的家人的。
3,我们生不生病多少是可以控制下的,如保持心情开朗,注意起居饮食等,意外却是不受我们意志可控的。
产品我一如的推荐:
消费型的保险和投连保险。
当然,买保险的第一步,是要确定保额先。。
2012/08/12回复
信诚麦麦7楼
我是没准备给孩子留多少家产的,给他健康的体魄和智慧的头脑就足以
非常赞同楼主这话
2012/08/13回复
helloshirley:
最近要考虑买保险了,考虑寿险的时候心情总是很抑郁和沉重的,说说我这个外行对寿险的理解吧。定寿的话我准备规划到60岁,在此之前S掉的话估计有3种情况吧,在此之后的话S了也就S了,家人的生活有保障孩子也长大了,不需要给谁留什么(我是没准备给孩子留多少家产的,给他健康的体魄和智慧的头脑就足以,这种靠死亡换来的家产更加不会留):1、自然死亡2、意外3、疾病对于我这个30多岁的职业低风险少出门青壮年来说,我国平均寿命都70多了1的可能性在60岁之前极小吧、2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小的、3的可能性是最大的,但是现在很多疾病都是可以治疗的而随着医学的发展治疗的可能性就更大。由此推断,每年花几千块去买一个概率极小的让人恐怖的事件发生,不如把钱花到买重疾险上面去多给生存留希望的事情什么区。所以我的规划是买意外和重疾,大家觉得怎么样呢?
查看原文2012/08/13回复
nemoma:
就LZ的家庭情况而言,LZ的分析是对的。建议买储蓄型的重疾险(最好是有针对性的重疾),无论是生/老/病/死都可以拿到保额的,平安健康的话可以拿保额做养老补充。
查看原文你说的这种针对性的重疾是指专门针对癌症或者女性的吗?我也准备搭配一点,一般好像是几百保费保额5万
你有什么储蓄型或者分红型或者投连的重疾险推荐码?
我要的重疾不一定要涵盖原位癌,实际上原位癌不要花很多钱治疗,而现在涵盖原位癌的好像只能给付保额的10%,这么少,意义不大。
最近看重疾只关注了癌症这块,就是有点狠不爽,只有用“病理学”诊断的才给付,当然这个是金标准,可是,病理学诊断要么要手术,要么穿刺。加上观察期,实际给付要好久的日子不?如果早期发现的癌症也能给付多好,不如抽血检测癌胚抗原之类的、、、期待以后有更好的技术,无创快捷早期、、、、、、、能及早发现癌症并且及早拿到保险公司的补偿、、、
鉴于这一点不满,准备重疾险边买边等更好的险种出现,不会一次买很多、、
你有什么储蓄型或者分红型或者投连的重疾险推荐码?
我要的重疾不一定要涵盖原位癌,实际上原位癌不要花很多钱治疗,而现在涵盖原位癌的好像只能给付保额的10%,这么少,意义不大。
最近看重疾只关注了癌症这块,就是有点狠不爽,只有用“病理学”诊断的才给付,当然这个是金标准,可是,病理学诊断要么要手术,要么穿刺。加上观察期,实际给付要好久的日子不?如果早期发现的癌症也能给付多好,不如抽血检测癌胚抗原之类的、、、期待以后有更好的技术,无创快捷早期、、、、、、、能及早发现癌症并且及早拿到保险公司的补偿、、、
鉴于这一点不满,准备重疾险边买边等更好的险种出现,不会一次买很多、、
2012/08/13回复
信诚麦麦12楼
nemoma:
你说的这种针对性的重疾是指专门针对癌症或者女性的吗?我也准备搭配一点,一般好像是 ...查看原文
你说的这种针对性的重疾是指专门针对癌症或者女性的吗?我也准备搭配一点,一般好像是 ...
信诚新出一款,部分疾病轻症(例如原位癌)即可赔付所购重疾保额的25%。
2012/08/13回复
广州第一穷人15楼
信诚麦麦:
医保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具体比例不固定,要看你买的医保类型,医生用药等因素决定的。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一般在60%左右。
查看原文广州医保局获悉,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26970元提高至344808元。年度累计超过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最高还可支付15万元。由此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本社保年度累计最高能报销494808万元。
同时广州医保对参保人报销后自费部分,还有二次报销。一个社保年度内属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金再予以报销。广州的补充医疗保险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缴纳0.5%,2012社保年度每人每月应缴纳金额为4789×0.5%=23.945元。补充医疗保险可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同时广州医保对参保人报销后自费部分,还有二次报销。一个社保年度内属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金再予以报销。广州的补充医疗保险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缴纳0.5%,2012社保年度每人每月应缴纳金额为4789×0.5%=23.945元。补充医疗保险可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2012/08/13回复
信诚麦麦16楼
广州医保局获悉,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26970元提高至 ...
2012/08/13回复
nemoma17楼
helloshirley:
你说的这种针对性的重疾是指专门针对癌症或者女性的吗?我也准备搭配一点,一般好像是几百保费保额5万你有什么储蓄型或者分红型或者投连的重疾险推荐码?我要的重疾不一定要涵盖原位癌,实际上原位癌不要花很多钱治疗,而现在涵盖原位癌的好像只能给付保额的10%,这么少,意义不大。最近看重疾只关注了癌症这块,就是有点狠不爽,只有用“病理学”诊断的才给付,当然这个是金标准,可是,病理学诊断要么要手术,要么穿刺。加上观察期,实际给付要好久的日子不?如果早期发现的癌症也能给付多好,不如抽血检测癌胚抗原之类的、、、期待以后有更好的技术,无创快捷早期、、、、、、、能及早发现癌症并且及早拿到保险公司的补偿、、、鉴于这一点不满,准备重疾险边买边等更好的险种出现,不会一次买很多、、
查看原文一般的正式治疗也是要有明确的诊断结果才开始的吧,时间也不会太久的。但是说实话,重疾理赔的条件看起来是很多的(我听帮客户理赔过的同事讲,实际情况好像很多时候会通融一些的,不过不敢保证哈),所以对于重疾险,我也很怕客户到时候理赔不顺利,唯有希望大家都平安健康,期满拿回保额,呵呵。
我们的重疾险基本都配有针对性的额外保障(针对男、女、少儿),不影响主险保额的赔付的。
我们的重疾险基本都配有针对性的额外保障(针对男、女、少儿),不影响主险保额的赔付的。
2012/08/13回复
nemoma18楼
广州第一穷人:
广州医保局获悉,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26970元提高至344808元。年度累计超过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最高还可支付15万元。由此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本社保年度累计最高能报销494808万元。同时广州医保对参保人报销后自费部分,还有二次报销。一个社保年度内属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金再予以报销。广州的补充医疗保险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缴纳0.5%,2012社保年度每人每月应缴纳金额为4789×0.5%=23.945元。补充医疗保险可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查看原文目前广州医保重疾最高可以赔到50万左右,但是别忘记了,治疗过程中肯定有涉及一些医保范围外的检查和用药,所以社保报多少,自己用的也不会少。所以有条件的话买商业重疾补充还是有必要的。
2012/08/13回复
广州第一穷人19楼
nemoma:
目前广州医保重疾最高可以赔到50万左右,但是别忘记了,治疗过程中肯定有涉及一些医保范围外的检查和用药,所以社保报多少,自己用的也不会少。所以有条件的话买商业重疾补充还是有必要的。
查看原文【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下列定义的手术。该疾病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以下重大疾病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的疾病。
(一)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三)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 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四)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五)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六)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七)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在0至3周岁保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双耳失聪不在保障范围内。
(八)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九)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 180 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十)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十一)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以下重大疾病是本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的疾病范围之外增加的疾病。
(十二)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因多种原因(先天性疾病除外)造成的双肾脏功能突然地急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60 天以上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十三)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
指心肌的局限性或弥漫性炎性病变,心肌纤维发生变性和坏死,导致心脏功能衰竭,但先天性疾病造成的除外。其诊断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明确的心肌炎诊断,须同时具备下列临床表现及检查结果:
(1)胸痛、心悸、全身乏力的症状;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显示心肌炎;
(3)体检有心脏扩大、心音减弱、心动过速或过缓等体征。
2.心力衰竭诊断,下列临床表现及检查结果呈阳性达 4 项者:
(1)突发呼吸困难;
(2)心动过速、室性奔马律;
(3)心脏肿大、肺部罗音;
(4)颈静脉压>2.1KPa 并有肝肿大或身体水肿;
(5)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心力衰竭;
(6)X 线胸片:肺淤血或心影扩大;
(7)超声心动图检查:心脏及大血管的解剖结构改变、血液动力学改变、心功能情况改变提示心力衰竭。
(十四)严重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多种原因(先天性疾病除外)造成骨髓造血功能突然地急剧衰竭,导致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2)网织红细胞<1%;
(3)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十五)脊髓灰质炎(瘫痪型)
指由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而引起的麻痹性疾病,经由本公司认可的神经专科医生确诊并出现持续3个月以上的瘫痪。------------------------------------
重疾险的条款里有一点很值得注意,那就是先天性疾病免赔。家族病史中有问题的,保险公司是不受理的。但是医保没有此类限制。
以下重大疾病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的疾病。
(一)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三)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 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四)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五)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六)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七)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在0至3周岁保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双耳失聪不在保障范围内。
(八)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九)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 180 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十)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十一)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以下重大疾病是本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的疾病范围之外增加的疾病。
(十二)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因多种原因(先天性疾病除外)造成的双肾脏功能突然地急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60 天以上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十三)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
指心肌的局限性或弥漫性炎性病变,心肌纤维发生变性和坏死,导致心脏功能衰竭,但先天性疾病造成的除外。其诊断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明确的心肌炎诊断,须同时具备下列临床表现及检查结果:
(1)胸痛、心悸、全身乏力的症状;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显示心肌炎;
(3)体检有心脏扩大、心音减弱、心动过速或过缓等体征。
2.心力衰竭诊断,下列临床表现及检查结果呈阳性达 4 项者:
(1)突发呼吸困难;
(2)心动过速、室性奔马律;
(3)心脏肿大、肺部罗音;
(4)颈静脉压>2.1KPa 并有肝肿大或身体水肿;
(5)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心力衰竭;
(6)X 线胸片:肺淤血或心影扩大;
(7)超声心动图检查:心脏及大血管的解剖结构改变、血液动力学改变、心功能情况改变提示心力衰竭。
(十四)严重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多种原因(先天性疾病除外)造成骨髓造血功能突然地急剧衰竭,导致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2)网织红细胞<1%;
(3)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十五)脊髓灰质炎(瘫痪型)
指由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而引起的麻痹性疾病,经由本公司认可的神经专科医生确诊并出现持续3个月以上的瘫痪。------------------------------------
重疾险的条款里有一点很值得注意,那就是先天性疾病免赔。家族病史中有问题的,保险公司是不受理的。但是医保没有此类限制。
2012/08/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