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色地说:“只能是18年,不管小孩以后读不读大学,只能是负责到18岁。这个是法律都规定了的。你不用争了。我们只能是给到18岁。超过18岁之后,就绝对不给的了。”她说:“那好吧。”
我把这个数目记录下来,报给她听:“教育费用50万,生活费用12*18=216万。两者加起来266万。请问还有其他的吗?”
她说:“那还有我的呢。该赔偿给我的那部分还没计算呢。生孩子的时候,医生说我以后不能再生小孩了。”当时我真的想诅咒一句,但是极力忍住了。她还说,“还有我的精神损失费。”这时候阿林的老婆忍不住了,一副想要杀人的语气:“那阿林的老婆的精神损失又该怎么计算呢?”
大家就骂了小三几句。
我让大家安静下来,让小三继续提要求。小三问我精神损失费应该怎么计算。我就说这个范围很广的,就想药家鑫的那个案子,张显和药庆卫的官司,其中提到的一个精神损失费事一元,那么我只给你一元的精神损失费行吗?小三就傻眼了。
后来她又说到,现在他们没有房子住,以后还要买房子给孩子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