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咨询过派出所户籍科,
对方说迁移户口一定是要一出一入的,
如果这样岂不是买任何一间房子一定要原户主肯迁出才能保证买家入户顺利???
那.....
以后的任何一间房子去到交易的这一步时我们都需要这么“麻烦”屋主先保证再出手???

看房大半年终于接近可以下手买房了.....
周四在半夜被中介催促着定下了一间继承+房改+房产证五年内的房子.....
然后就是否有20%个税双方纠结很久,
遂约定第二天查册(屋主中午才回广州)再落实合同,
结果房管局周五下午不上班,
周六去了说是要7个工作日才能调出上一手房产证.....
分别时屋主说去找亲戚看能否先迁户口过去,
然后今天(周日)中介打来电话说屋主怎么都不可能迁走户口的了.....
要求取消合同。
之前中介一直信誓旦旦房子一定过了五年的,
不停地催促我们确定下来继续下面的手续,
还不断打击我“不懂,不信任他们,,,,,”等等,
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这个复杂的房子不查册了解清楚怎么可能就给钱呢?
另一方面,
屋主是买一卖一,
他说户口是一定要买了新房子才会迁出的,
对于孩子明年就读书的我们来说时间实在是拖不起,
因而在协议的时候请屋主在出房产证时找亲戚迁出户口,
屋主答应想想办法,
但现在看来屋主怕是厌烦我们这么麻烦了,
在中介吹嘘“有人高出几万+现付+不逼迁户口”的狂风下要取消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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