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也不敢说是纠正,也并非要想用字海战术来弄晕大家,只是,法律条文就是那样子,我还不好胡乱篡改呀,只好全盘copy了哈。
关于“所有的保险公司”和“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我觉得它们的内涵还是有所区别的,不过如果是纯属口误,那么当然是情有可原的,起码罪不至死吧。
哈哈哈,开个玩笑先,缓冲下气氛。

说到稳健性:可以肯定的是,保险公司破产的风险远远低于我们在生活中所面临的风险。
此外,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和已经实施的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破产保护客户保单利益的规定,结合我国证券市场上证券公司破产(君安证券、南方证券)的实际操作情况。
有人估计保险公司如果破产,情况是这样的:
1、***相关部门全面接管(有接管期限);
2、***选个实力强、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全面接管破产公司的原保户;
3、原保险公司保户的保单利益会得到80%至100%的保障。(保监会规定:最低不低于80%)
不过由此我也想到了一个问题:那些实力强、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如果他们不愿意接管,怎么办呢?
唯有希望,被指定的稳健的寿险公司是无条件接受接管的命令的。但是被指定的寿险公司是否能100%的履行合同的里的内容呢?会打掉点折扣也是正常的。而责任中的折扣大概看接手的权益有多大决定了。
当然,一家保险公司破产哦!其他保险公司收购都来不及,外面都排着队等着哪家破产,这个壳应该有人要的吧。
呵呵,上面,是从政策层面粗略说了一下,中国的保险公司如果破产在理论上的可行性。
那么,在实际中,是否有类似的案例呢?
远的,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在成为现在的新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之前,是曾经破产过的,原因就不分析了,复杂啊,文字一多,估计又有人晕了,

近的,例如今年(07年)年中所爆的新华人寿擅自挪用保险资金的惊天大案,亏空金额达16亿元人民币,造成保险理赔上偿付能力出现危机,最终惊动了国家保监会,最后保监会不得不自己抽调16亿资金,紧急填补这个黑洞,公司相关的高层人士也被调查和处理。另据披露:新华人寿的最大股东以及一些其他股东,也因此事件而相继撤出。
从这些事件,我们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吧。